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政府信息公开

无障碍
  • 索引号:010183568/2026-00029
  • 发文字号:〔〕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关于S317线托里老风口-裕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1-06 15:51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关于S317线托里老风口-裕民公路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的公示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事务中心委托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S317线托里老风口-裕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2026年9月3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事务中心组织召开验收会议,专家及各参建单位听取汇报后,一致同意通过此次验收。现将验收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将意见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事务中心。

附件:1.S317线托里老风口-裕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2.S317线托里老风口-裕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事务中心

2026年11月5日 

 

(联系人:阿力亚 18599150715)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