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关于注销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我厅拟对新疆广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予以注销,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7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的需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301号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处,邮政编码:830000,联系电话:0991-528073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