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关于对2026年第三批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
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的规定,我厅组织相关专家对新疆久方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公路工程乙级检测机构资质延续、乌鲁木齐新路鼎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新疆同洲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丙级检测机构资质延续、和田建众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的丙级检测机构资质申请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企业申报信息和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
二、监督举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对企业申报信息中的虚假内容向我厅举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举报材料要求如下:内容具体、注明联系电话和地址及邮政编码、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签署真实姓名。对于查实的弄虚作假企业,我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张悦 联系电话:0991-5280502
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邮政编码:830000。
附件:1.2026年第三批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家技术评审情况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