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第10号)及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市场监督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文件规定,经综合事务中心研究,现将2025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收费项目
设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含助理试验检测师和试验检测师)考试考务费项目,考试科目涵盖公共基础知识、道路工程、强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水运结构与地基、水运材料等科目。
二、收费标准
依据和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市场监督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规定,各科目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公共基础考试收费标准为51元/人,其中:考务费11元/人,考试费40元/人;专业知识—道路工程考试收费标准为51元/人,其中:考务费11元/人,考试费40元/人;专业知识—桥梁隧道工程考试收费标准为51元/人,其中:考务费11元/人,考试费40元/人;专业知识—交通工程考试收费标准为58元/人,其中:考务费18元/人,人考试费40元/人;专业知识—水运结构与地基考试收费标准为58元/人,其中:考务费18元/人,考试费40元/人;专业知识—水运材料考试收费标准为58元/人,其中:考务费18元/人,考试费40元/人。
三、收费主体:交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评价中心。
四、收费范围:报名参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人员。
五、减免规定:无。
现予以公示,如有疑问,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991-52805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纪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综合事务中心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