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度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局、交通执法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奎屯河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交投集团、中交新疆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公路建设从业企业: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4〕2170号)要求,依据《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发〔2013〕636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规〔2021〕4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安监发〔2018〕78号)等评价文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组织完成了2024年度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各从业企业,以及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并按规定将评价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将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相关单位按照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有关要求,做好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
4.2024年度新疆公路建设市场试验检测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