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试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便于广大“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试,有效服务公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提升“安管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24年第2号)要求和考试实际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25年度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25年4月、5月、8月、11月共安排四次考试。
二、考试通知
考试通知将分别于2025年3月、4月、7月、10月发布。具体考试相关信息请关注“新疆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考核管理服务子系统”(网址:https://117.190.86.59:8084/company_exam/login)公告。
三、考试对象
(一)从事公路工程施工活动且注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的公路工程施工单位拟任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岗位的人员,“安管人员”主要包括董事长、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其他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等;
(二)报考项目负责人的,还应当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
四、考试范围
《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考试大纲》(交办安监〔2024〕937号)。
五、考试方法
(一)考试方式
报考人员需熟记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在指定地点登录本人账户使用计算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考试未通过可重新考试一次,超过规定考试时间后系统将自动提交试卷。
(二)考试合格标准
考试试题分值为100分,合格标准为70分及以上。
六、有关要求
(一)报名应当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材料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个人或企业以及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考试人员,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组织培训,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费用等自理。
(三)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联系人:丑老师,电话:0991-5281613,18129468946
凯老师,电话:0991-5280607
接听时间:10:30—13:30
16:00—19:00(节假日除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