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183568/2023-00092
  • 发文字号:〔2023〕516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新交函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专家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8 16:51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字体:



新交函〔2023516

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专家培训的通知

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专家

为提升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专家业务能力,规范专家评审行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新交建管〔202323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专家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本次培训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主办,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承办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办

二、培训对象

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全体专家。

三、培训时间

培训自20231211100开始,1251700截止需在培训截止前完成所有培训课程的学习。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网络授课方式,全流程线上开展参训人员无需报名,直接通过在浏览器中输入专家管理系统(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zy.xinjiang.gov.cn/PSPBidder)的方式进入登录页面请通过“验证码登陆”(手机号为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抽取系统内预留号码)方式登录专家管理系统。在登录专家管理系统后,方可在“在线视频学习”栏目中参加培训学习。

、培训内容

(一)专家管理系统功能介绍和操作演示;

全流程电子招标交易平台评标实操;

(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评标实操。

、培训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培训咨询服务电话

0991-3392822王老师

咨询时间为1000132015401800

(二)培训技术支持服务电话:18099213032

(三)培训监督电话

0991-52810150991-5281056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注意事项

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按时参加培训并完成全部课程学习未参加本次培训或未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的,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新交建管〔202323号)第二十条有关规定,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

二要及时更新完善专家管理系统(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中的基本信息。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31127        

抄送: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及未设

党委事业单位,交投集团,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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