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质量强区办〔2023〕2号文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交通行业各组织积极申报2023年第六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新疆质量奖)评选工作,经审查,以下5家单位具备参评资格,现将拟推荐参选名单予以公示:
新疆质量奖申报材料(工程建设行业组织)拟推荐参选名单:中交新疆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交哈密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新疆交投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质量奖申报材料(一线班组)拟推荐参选名单,新疆交投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S21阿勒泰至乌鲁木齐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班组;
新疆质量奖申报材料(中小企业)拟推荐参选名单:新疆路桥南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新疆质量奖申报材料(教育机构组织)拟推荐参选名单:空缺。
一、公示期自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1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单位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书面申诉应包括申诉事项、理由、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申诉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盖单位公章,签署真实姓名,提供单位名称、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个人申诉须签署真实姓名,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三、投诉单位及人应当投诉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提供具体线索,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投诉不予受理。
四、受理部门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材料邮寄地址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301号,邮编830000。联系电话:0991-528050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