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适应工程建设新环境、新模式,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修编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细则》。
一、修编背景
我区现行的《新疆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新交工程〔2011〕1号)施行以来,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包管理行为,促进了我区公路建设市场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行为,优化公路建设领域营商环境,2024年2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规〔2024〕2号),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当前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起草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主要内容及说明
《细则》从适用范围、施工分包内容、分包资格条件、合同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交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和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相应职责,有利于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的具体操作。
《细则》共分六章,分为总则、管理职责、分包条件、合同管理、行为管理和附则。
(一)总则。说明了细则出台的目的、适用范围等,明确了施工分包的工程内容、分包实施流程及连带责任,强调了依法分包,鼓励专业化施工分包。
(二)管理职责。明确了自治区、地州市、县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发包人、监理人及承包人相应职责。
(三)分包条件。明确了不同发包方式的公路工程承包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允许分包的其他三类工程以及分包人具体条件。
(四)合同管理。明确了分包合同条款、合同内容以及分包人管理责任,并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分包管理制度提出要求。
(五)行为管理。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法纳税、共享分包工程业绩、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包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出要求,并明确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职权和信息公开制度。
(六)附则。明确了行政处罚,以及本细则解释权归属问题以及实施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