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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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183568/2024-00027
  • 发文字号:〔2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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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07 11:24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数字中国等决策部署,推进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了解,现将《通知》出台背景、主要思路、实施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关于《通知》的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5G、北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的深度应用,要求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要拓展有效投资空间,适度超前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智慧交通和智慧物流。

在新发展阶段,推动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能够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有效提升交通基础设施长期供给质量和效率,对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支撑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数字产业集群等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近年来,两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要求相比,仍存在规模效应未能有效发挥、产业融合发展不够充分、协同保障机制尚未形成等问题,需要强化政策引导和部门协同,形成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合力。

为落实相关部署,两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重点省市调研、征求行业意见等形式,充分听取了地方、企业、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经认真研究,明确了支持引导交通运输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总体思路和实施内容,最终形成了《通知》。

二、关于《通知》的主要思路

《通知》的主要思路:一是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聚焦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6轴7廊8通道”主骨架以及国家区域重大战略范围内的国家公路和国家高等级航道,以在役基础设施为重点,聚焦解决繁忙路段和重要航段存在的效率、安全、服务等方面问题,改变传统基建模式,以较少资源和资金消耗,实现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响应和智慧化支撑的新模式新形态,撬动交通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安全和服务水平的有效提升。二是坚持数据赋能和体制机制创新,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促进数据多场景应用、多主体复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加快跨部门协同联动管理服务机制、数据运营机制、数字底座和标准规范体系等建立,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流程再造、系统重塑、制度重构。三是坚持场景牵引和产业协同,聚焦发挥交通运输对相关产业的带动支撑作用,以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应用场景为牵引,加快创新技术产品在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中的应用,促进产业协同创新水平显著提高。

三、关于实施目标和内容

一是关于实施目标。自2024年起,通过3年左右时间,支持30个左右的示范区域,打造一批线网一体化的示范通道及网络,力争推动85%左右的繁忙国家高速公路、25%左右的繁忙普通国道和70%左右的重要国家高等级航道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通知》提出的示范通道及网络,由多条不同方向的公路、水路实体线网组成,构成如十字、井字、田字形线网等相互关联的网络形态。示范通道及网络相关线路应互联互通、应用场景连贯贯通,要注重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统筹兼顾,干支航道联动。

二是关于实施内容。《通知》提出了四方面实施内容:第一,围绕公共服务升级,推动基础设施智慧扩容,加快关键节点智慧通行服务、干线通道主动管控和一张网服务新模式等应用,力争实现通行效率提升20%左右;第二,围绕行业管理提升,推动基础设施安全增效,推进实施数字化管养系统、运行监测预警平台、数字治超及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等建设,力争实现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效率提升30%左右;第三,围绕协同创新发展,推动跨领域产业融合,实施车路云一体化和船岸云一体化试点,总结一批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应用场景、关键技术和标准规范;第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完善跨部门协同联动管理和服务机制,健全公路水路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机制,推动数据技术产品、应用范式、商业模式和制度机制协同创新,推广一批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产业化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

下一步,为引导地方推进创新应用场景规模化落地,确保应用场景连续贯通,加快在部分应用场景实现部省联网、全国运行,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将在竞争性评审和绩效评价环节强化一体化相关要求,后续还将针对全国联网运行任务制定基本功能和数据要求。

四、关于组织实施

一是关于实施主体。为充分调动各部门、各主体积极性,形成合力,示范通道及网络以省为单位组织实施,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具体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统一组织和监督实施,以交通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为实施主体。

二是关于申报程序。主要包括方案编制、组织申报、竞争性评审、结果公示等环节。申报时间为每年2月底前,政策实施第一年为6月底前。竞争性评审包括初步审核和现场评审,初步审核后按一定比例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三是关于资金安排。为强化中央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快形成规模效益,《通知》明确按照“奖补结合”方式安排资金,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分别按照核定总投资的40%、50%、60%予以奖补。按照升级改造里程规模分档确定奖补资金上限,公路领域最高上限10亿元,水路领域最高上限2亿元。实施第一年按照每个示范区域奖补资金的40%予以补助,用于启动相关工作,后续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奖励。

四是关于绩效管理。为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强化跟踪问效,在实施过程中,两部门将对纳入支持的示范通道及网络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终期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阶段安排后续奖励资金。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尽快出台《关于做好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的通知》,细化组织实施、任务方向、绩效评价等方面要求,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