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12:24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聚焦交通运输政策法规、物流保通保畅、扩大有效投资、行业纾困解难、优化营商环境、综合运输服务等重点领域,全年厅网站共发布行业新闻2259条,转载国办、自治区政府类要闻394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6余条,其中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政策法规14条,政策解读19条,安全与应急信息5条,财政信息8条,交通规费类信息4条,建议提案类信息95条,交通统计信息19条,政务公告84条,其它类信息241条。

二是发挥政务公开服务群众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项,已及时给予答复处理,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通过厅网站“厅长信箱”栏目收到留言共计585条,办结585条;我为政府找错监督举报平台未收到留言及信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完善厅网站和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社会全面快捷知晓各项政策规定。

四是加强平台建设管理情况。强化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厅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全年通过新疆交通运输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61条,阅读量120万,粉丝量21.2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和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督促各栏目主管单位严格履行栏目管理、信息发布职责,跟踪督办、协调推进,及时纠正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中的不当行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高效化、规范化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3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8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2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处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对应公开的信息公开不及时,导致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是个别处室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效性不强,效率不高,影响了公众获取信息的快捷性。

六、改进措施

    一是定期不定期督促各处室(单位)及时主动公开应该公开的信息,加强公开内容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翔实、准确。

    二是全程跟踪督促承办处室及时办理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是对经督促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办理政府信息申请仍不及时的处室,视情予以通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