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要求,现就交通运输厅2014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务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0日为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www.xjjt.gov.cn)“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邮编:830000,电话:0991-5280803)。
一、概述
2014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提高行政机关效能和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目的,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全面完成自治区交通运输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㈠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从解决群众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的安排部署,把交通运输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勤政廉政、依法行政的有效抓手和重要内容,纳入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纠风目标责任考核和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的主要内容。厅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交通运输厅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下设办公室,由党办(行办)、通信信息中心、监察室等有关部门共同承办政务公开制度的制定、日常管理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考核、监督检查。并制定出台了交通运输厅机关政务公开规定,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重大交通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公开及保障和监督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㈡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为方便群众,我厅采取多种形式,拓宽政务公开的领域,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信息平台。一是重点实行网上全面公开。交通运输网站建立10年以来,先后三次改版,进一步完善和更新栏目,及时发布和公开政务信息,建立政务信息报送渠道,增强了网站的互动性功能。最新一次改版以来,以汉文网站为核心,提供汉文、维文多种语言文字界面,共设立交通之窗、交通行业、交通文化、交流互动和出行服务五大频道,50多个一级栏目。建立优化了政策解读、应急管理、依法行政、公众留言等栏目,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通过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网站各栏目发布的信息共2880条。处理公众留言类信息共690条;领导信箱类信息共43条。制作了“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个交通专题。建立了网上交通运输法规、政策资料库、政务公开查询、公众留言等栏目。二是利用内部刊物公开。认真办好《新疆交通报道》和《新疆交通》等刊物,截至目前共出版交通报道22期、新疆交通5期,定期刊发交通运输工作动态,及时发布重大项目建设、人事任免等内容。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对交通运输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公开,在天山网设置交通运输专题网页,利用报纸等媒体公开道路工程建设招标公告、通知公告;积极参播自治区纠风办与新疆人民广播电台联办的“新广行风热线”,使群众能及时了解掌握交通运输工作发展、重点工程建设等情况,及时听取广大群众对交通建设的意见建议。四是利用公众出行服务、应急指挥救援信息平台公开。建立出行服务和应急指挥救援信息平台,发布交通地图、天气预报、客运指南等信息,为群众提供出行道路信息状况,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公开便民服务、投诉监督和应急救援服务热线“96511”等常用电话,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利用办公区政务公开,在厅机关办公楼设立了电子大屏、宣传栏,安装了政务信息公开和办事指南触摸屏等多渠道信息查询平台,配合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和年度重点工作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有效推动了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的多元化。
㈢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要求,对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许可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审批,通过落实责任,技术论证、层层把关等多项措施规范许可和审批行为。制定《自治区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自治区交通行政执法评议制实施办法》、《自治区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实施办法》、《自治区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等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责任制、公示制、监督制、案卷评查制度等提出明确要求,做出了具体安排。通过梳理,上报全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共27大项,其中由自治区层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9项,精简率达67%。截至目前,自治区政府已公告确认我厅自治区层面继续实施行政许可事项9项,取消6项(行政许可事项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5项),下放实施层级9项,合并7项。
㈣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各项规定。为保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切实落实到位,厅办公室不断完善制度,推进保密审查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加大对所属单位保密审查力度,严格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4年度,主动公开了交通运输政策法规、人事信息、大型会议、重点工程和政务公告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同时,公开了交通运输厅部门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及竞争上岗、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等信息。截至目前,通过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共39条,其中统计信息类5条,人事管理类信息7条,廉政建设类信息13条,应急管理类信息9条,监督检查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工程建设类信息3条,财务信息类3条。通过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各栏目发布的信息共2880条。其中,政务公告类信息38条;领导讲话类信息10条;交通信息类信息163条;依法行政类信息2条;本站公告类信息19条;交通新闻类信息1666条;交通视频类信息 6条;重点工程类信息3条;出行服务类信息267条;科技教育类信息20条;招标投标类信息684条;在线访谈类信息2条。通过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处理公众留言类信息共690条;领导信箱类信息共43条。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务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收费,也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事项。11月9日,上海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刘小兵等8人,因做《中国财政透明度评估2015》年度性研究项目,
向我厅提交《信息公开申请函》。我厅已于2014年11月20日向申请人书面答复。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交通运输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提高;三是对政务公开的常态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认真做好信息目录的编制,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严格政务信息保密审查规定,提高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利用率。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机制,建立监督考核体系,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整体水平。三是进一步利用好网络平台。加强政务公开的载体建设,重视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功能,更快更详细地公布相关政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