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4 11:12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关于G3012线自贸区等2处匝道收费站通车收费的批复
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G3012线增设巴合齐匝道收费站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新交公发〔2025〕61号)、《关于G3012线增设自贸区收费站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新交投〔2025〕120号)收悉。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G3012线增设自贸区和巴合齐匝道收费站的复函》(新政办函〔2025〕15号),原则同意在G3012线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二期高速公路增设巴合齐匝道收费站,收费工作由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在G3012线喀什至疏勒段高速公路增设自贸区匝道收费站,收费工作由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调整巴合齐匝道站(疏勒立交)至疏勒主线站区间收费里程。两个匝道站的收费期限、收费标准分别与其隶属项目保持一致,按照现行批复文件执行。收费站经验收合格且具备开办物质条件后,按时投入运营收取车辆通行费。
附件:G3012线喀什至叶城至墨玉二期高速公路增设巴合齐匝道收费站后区间收费里程表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4月11日
附件
G3012线喀什至叶城至墨玉二期高速公路增设
巴合齐匝道收费站后区间收费里程表
(单位:公里)
收费站名称 |
疏勒 |
巴合齐(疏勒立交) |
2.632 |
注:进出疏勒主线站时均以站外第一个平交口(站外主线
与S214线平交口)为起终点,站外里程计2.829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