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242线巩留至尼勒克段一级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伊犁州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S242线巩留至尼勒克公路项目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伊州交发〔2024〕15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自治区相关办法规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S242线巩留至尼勒克公路项目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新政办函〔2020〕170号)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工作
同意你局委托伊犁广通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S242线巩留至尼勒克段一级公路的收费和运营管理养护工作。
二、收费站设置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S242线巩留至尼勒克公路项目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新政办函〔2020〕170号),采取开放式收费制式,全线设置克令主线收费站(K19+300)。
三、收费对象
凡通行S242线巩留至尼勒克段一级公路的机动车辆,均应按照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但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国务院规定的免费车辆,可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四、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66号)、《关于调整收费公路收费标准及相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新交发〔2021〕1号)等规定,通行S242线巩留至尼勒克段一级公路的车辆实行按车型分类标准收费,客车、货车、专项作业车的收费车型分类按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执行。
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以一类车为基数,按照0.40元/车·公里计收,1类至4类客车收费系数为1.0︰1.5︰2.0︰3.6。
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以一类车为基数,按照0.40元/车·公里计收,1类至6类货车收费系数为1︰1.35︰3.10︰4.29︰4.81︰6.84;6轴以上的货车(含大件运输车辆)收费级差系数以6轴货车收费系数为基准,每增加1轴收费系数增加0.6,依次类推,最高至10轴。10轴以上车型收费级差系数统一按10轴执行。超过6轴的专项作业车划分为6类货车。
收费 |
收费 |
收费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元/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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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车 |
货 车 |
客 车 |
货 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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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令(K19+300) |
巩留至 尼勒克(K0+000 - K54+384) |
54.439 |
1类 |
9座以下 (含9座) |
2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
MTC:22 |
MTC:22 |
2类 |
10座至19座(含19座) |
2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
MTC:33 |
MTC:29 ETC:2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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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 |
20座至39座(含39座) |
3轴 |
MTC:44 |
MTC:68 ETC:6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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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 |
40座以上 |
4轴 |
MTC:78 ETC:74.10 |
MTC: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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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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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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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C: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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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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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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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C:149 |
注:克令收费站收费区间K0+000-K19+300,存在1处长链(K15+508=K15+460、计48m);收费区间K19+300-K54+384,存在1处长链(K35+009=K35+002、计7m)。
五、差异化收费
特种货运车辆及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执行全区统一的差异化收费政策。原则同意你局提出对通行收费站且符合条件的客运班线车辆、定点村镇居民的1类客货车、2类货车执行ETC按月包缴差异化收费方案,由你局实行年审制,暂定执行期限为一年,到期前如无需调整,则自动延续一年,不再报批;以后年度照此执行。同时,鼓励你局会同同级价格及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在不影响偿债能力的原则下,提出灵活多样的差异化收费方案,进一步惠企利民、提高收费效益。具体方案和优惠期限经自治区收费公路拆分管理机构审核,按有关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后实施。
六、收费期限
收费期限暂定为20年。
七、收费方式
S242线巩留至尼勒克段一级公路实行开放式收费制式,收费取整规则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则(2020)补充规定〉的通知》执行。ETC车辆单次交易金额按“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分”;MTC车辆单次交易金额按“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元”。
八、收费公示
S242线巩留至尼勒克段一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应设立收费公示牌,在收费站醒目位置和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自治区价格、审计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
九、通行费管理
本项目为政府收费公路,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全额缴入伊犁州财政专户,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专项用于偿还收费公路专项债本息及运营养护等必要支出。收费单位必须使用自治区财政部门监制的公路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
十、收费人员
收费站为临时性机构,定员43名,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
十一、收费申报
S242线巩留至尼勒克段一级公路自2025年2月15日12:00时起收取车辆通行费。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