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22 12:55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关于S238红山口至十三间房至S328线二级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哈密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S238红山口至十三间房至S328线公路建设项目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哈市交字〔2024〕3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自治区相关办法规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S238红山口至十三间房至S328线二级公路设站收取通行费的复函》(新政办函〔2024〕61号)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工作
同意你局委托哈密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S238红山口至十三间房至S328线二级公路的收费和运营管理养护工作。
二、收费站设置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S238红山口至十三间房至S328线二级公路设站收取通行费的复函》(新政办函〔2024〕61号)。采取开放式收费制式,全线设置1处主线收费站,即十三间房主线收费站(K13+520)。
三、收费对象
凡通行S238红山口至十三间房至S328线二级公路的机动车辆,均应按照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但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国务院规定的免费车辆,可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四、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66号)、《关于调整收费公路收费标准及相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新交发〔2021〕1号)等规定,通行S238红山口至十三间房至S328线二级公路的车辆实行按车型分类标准收费,客车、货车、专项作业车的收费车型分类按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执行。
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以一类车为基数,按照0.25元/车·公里计收,1类至4类客车收费系数为1.0︰1.5︰2.0︰3.6。
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以一类车为基数,按照0.25元/车·公里计收,1类至6类货车收费系数为1︰1.35︰3.10︰4.29︰4.81︰6.84;6轴以上的货车(含大件运输车辆)收费级差系数以6轴货车收费系数为基准,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6,依次类推,最高至10轴。10轴以上车型收费级差系数统一按10轴执行。超过6轴的专项作业车划分为6类货车。
同时,鼓励你局会同同级价格及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在不影响偿债能力的原则下,提出灵活多样的差异化收费方案,进一步惠企利民、提高收费效益。具体方案和优惠期限经自治区收费公路拆分管理机构审核,按有关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后实施。
收费 |
收费 |
收费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元/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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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运 |
货 运 |
客 运 |
货 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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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间房(K13+520) |
红山口至S328线交叉口 (K0+000-K97+665) |
97.669 km |
1类 |
9座以下(含9座) |
2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
MTC:24 |
MTC:24 |
2类 |
10座至19座(含19座) |
2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
MTC:37 |
MTC:33 ETC:3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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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 |
20座至39座(含39座) |
3轴 |
MTC:49 |
MTC: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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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 |
40座以上 |
4轴 |
MTC:88 ETC:83.51 |
MTC: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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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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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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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C: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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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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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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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C:167 |
注:1.十三间房收费站收费区间K0+000-K97+665,存在2处长链(K4+118=K4+077、计41m;K36+361=K36+360、计1m,合计42m);存在1处短链(K27+713=K27+751、计38m)。
2.特种货运车辆及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执行全区统一的差异化收费政策。
五、收费期限
收费期限暂定为20年。
六、收费方式
S238红山口至十三间房至S328线二级公路实行开放式收费制式,收费取整规则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则(2020)补充规定〉的通知》执行。ETC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自动分段计费、出站累计扣费,客货车单次总交易金额按“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分”;MTC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进站领取通行卡、出站交回通行卡并交纳车辆通行费,客货车单次总交易金额按“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元”。
七、收费公示
S238红山口至十三间房至S328线二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应设立收费公示牌,在收费站醒目位置和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自治区价格、财政、审计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
八、通行费管理
本项目为政府收费公路,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全额缴入哈密市财政局,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专项用于偿还收费公路专项债本息及运营养护等必要支出。收费单位必须使用自治区财政部门监制的公路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
九、收费人员
收费站为临时性机构,定员36名,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
十、收费申报
S238红山口至十三间房至S328线二级公路自2024年4月27日12时起收取车辆通行费。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