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更好满足国际道路旅客运输需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拟对部分定期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详见附件1)经营进行行政许可,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已取得定期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或从事国内道路运输经营满3年,且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具备从事国内一类客运班线经营条件的道路客运企业请于2024年6月4日前将《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3楼A区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联系电话:0991-5280777
监督电话:0991-5280407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