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B类)
新交建议字〔2026〕47号 签发人:木塔力甫·艾力
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13号建议的答复
马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独库公路由自治区层面建立安全运行专项机制并明确管辖权属的建议》(第513号〔财政经济〕类)收悉。经商自治区公安厅、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新疆通信管理局,答复如下:
G217线独库公路作为贯通天山南北的旅游公路,全长561公里,线路横跨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塔城地区乌苏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和尼勒克县、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及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等6个县(市、区)。2023年以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厅牵头建立了交通运输、公安、文化和旅游、气象、通信管理及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多部门(单位)联合工作协调机制,制定了综合保障总体应急预案和通行服务保障措施,常态化开展通行条件分析研判,构建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一体化管理格局,有效破解部门沟通壁垒、提升协同处置效率。
2025年,我厅联合公安、文化和旅游、气象、通信管理及国网电力等部门(单位),制定实施《G217线独库公路、G218线那巴段旅游季来临前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聚焦公路韧性提升、设施完善、应急保障、会商研判等7个重点方向,推动保障措施全面落地,在开通的133天内,累计车流量约370万辆、客流量1406万人次,较2024年增长2%。其中,在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方面,实施了和静县二乡桥至库车市大龙池段修复养护工程,完成投资6672万元;组织1300余人次,累计完成了路面修补2.4万平方米,修复防护网9354.1平方米,新增防护网96245平方米,冻土融沉及滑坡路面处治15960平方米,清理泥石流及塌方碎落675处、共计3.18余万方,清理危岩3618立方米;新增7处灾害监测点位、25处视频监控及4处巡查无人机机巢,显著改善路面通行条件与行车安全。在服务品质提升方面,在沿线布设的9处救援保通及服务点,免费提供应急救援、如厕、临时休息等基础服务;新建3个停车区、4处服务驿站,升级改造3处停靠站点、11座卫生间,完善游客中心、景区新能源充电桩、智能服务台、应急物资储备等设施;通过公众号、导航平台、信息情报板24小时滚动发布通行流量、交通安全提示与预警信息,补齐服务短板、提升游客体验。在安全管控方面,公安部门日均投入警力、工作人员346人,警车77辆,摩托车45辆,在重要点位设置执勤点位67处,常态化开展路面巡逻,严查强超强会、逆行、乱停乱放、横穿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在通信保障方面,通信管理局开展沿线通信基站隐患排查整治与维护维修专项工作,恢复19处退服基站,处理5处故障站点,保障沿线通信畅通。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现行管理体制的效能评估与动态优化工作,深化跨部门协同机制建设,提升统筹协调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独库公路本质安全、服务质量、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在旅游旺季期间,针对交通疏导、应急救援、环境卫生等关系游客体验感受方面,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通过交通基础设施升级促进交旅深度融合,持续优化独库公路服务供给质量,为游客打造高品质出行体验,打造永不褪色的“独库网红公路”。
感谢您对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年6月8日
(联系人:王志江 0991-528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