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C类)
新交建议字〔2026〕42号 签发人:木塔力甫·艾力
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43号建议的答复
帕提古丽·玉苏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G3012线K40+707赛尔墩1号中桥桥底改造后开放车辆通行的建议》(第443号〔财政经济〕类)收悉。经商自治区公安厅,答复如下: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吐鲁番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十四五”以来,G30连霍高速星星峡至吐峪沟四改八改扩建工程、S12线高昌(吐鲁番)至托克逊至巴仑台、S24线鄯善至库米什等项目加快建设,S241线木垒至鄯善等项目正在推进前期工作,以上项目的建设为沿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对于您提出的G3012线K40+707赛尔墩1号中桥桥底开放车辆通行的建议,经我厅核实,G3012线K40+707处上行赛尔墩1号中桥及下行赛尔墩2号中桥,原设计核心功能为河道泄洪,其结构布局、空间尺度、承载体系均未考虑车辆通行需求,桥下区域无符合规划建设程序的合法通行公路,现有最大净空高度仅4.2米。据统计,自2022年起至2025年8月,超高货车违规从该桥底强行通过的行为屡禁不止,不仅造成限高架反复损毁,还直接导致上述桥梁板底出现多处明显剐蹭损伤,对G3012线安全通行构成严重安全隐患。目前该桥底不具备开放车辆通行的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统筹兼顾G3012线的安全运营与地方货运通行的实际需求,协调当地政府及水利等相关部门,在保障上述桥梁通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论证改造通行方案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相关区域公路通行安全保护和管理,更好地服务物流业降本提质增效。
感谢您对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年6月8日
(联系人:王志江 0991-528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