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B类)
新交建议字〔2026〕44号 签发人:木塔力甫·艾力
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01号建议的答复
图妮萨古丽·艾海提、依明·牙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复轮台县野云沟乡至29团段老国道的建议》(第401号〔财政经济〕类)收悉。经商巴州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答复如下: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巴州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十四五”以来,G0711线乌鲁木齐至尉犁、尉犁至35团至若羌、G0612线依吞布拉克至若羌、若羌至民丰、S235线罗中至若羌(一期)等公路项目陆续建成通车,G3033线奎屯至独山子至库车高速公路、S12线高昌(吐鲁番)至托克逊至巴仑台、S30线库尔勒过境(塔什店至上库)、G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G571线拉配泉至巴什库尔干等项目加快建设,将极大改善巴州交通出行条件,为巴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支撑。
对于您提出的将该路段修复工程纳入自治区或兵地共建应急养护项目,优先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的建议,经核实,为解决该路段根本性修复问题,我厅已指导巴州交通运输局将G216线库尔勒龙山至野云沟公路项目申报纳入自治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积极争取专项债券及兵地共建应急养护资金,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对于您提出的由自治区层面牵头建立道路修护及管护机制,明确交通、乡镇、团场等主体责任分工,完善全周期管理体系的建议。我厅将指导巴州政府牵头,联合兵团第二师交通主管部门、相关乡镇及团场,共同研究制定该路段“修复—日常管养—动态巡查”全周期管理方案。其中,在修复期将以项目业主为责任主体,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道路修复验收合格后,将由自治区层面协调,明确具体的日常管养单位;同时,建立交通、公安交管、乡镇及团场联合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置新增隐患。
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感谢您对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年6月8日
(联系人:王志江 0991-528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