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类)
新交提〔2024〕46号 签发人:西尔艾力·外力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614号提案的答复
杨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将沙棘果纳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的提案》收悉。经商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现答复如下:
我国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主要目的,是提高鲜活农产品的公路运输效率,减少运输途中的损耗,更好地保障群众“菜篮子”供应。其中《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是按照“大众化、入口吃,易腐烂、不耐放,种植广、销量大”的原则,参照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新鲜水果分类与代码》(SB/T 11024-2013)等相关标准,由相关部委充分调研、共同制定的。目前,纳入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包含了新鲜蔬菜、新鲜水果等五个大类、128个具体品种,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对于您提出的将沙棘果纳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的建议,我们进行了深入研究,目前还难以实施。主要原因为:一是2019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明确规定,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清理规范本地区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要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的一致性和规范性。二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明确规定,“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今后各省(区)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出台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三是我国收费公路普遍利用贷款、有偿集资款或社会资本投资公路建设,按照政府批复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或收回投资,这是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继续扩大《目录》且不能同步出台补偿政策,可能面临违约、失信、诉讼等问题,不利于我国公路交通持续健康发展。扶持相关产业发展,需要在严格执行现有政策的同时,统筹本区域各类资金、资源,综合施策,共同发展。
为了解决好我区“三农”发展、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我厅在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同时,还大力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工作。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先后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收费公路收费标准及相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落实<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6类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在5条高速公路给予73折通行费差异化优惠、在20条高速公路给予87折通行费差异化优惠,对特种货运车辆、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全部高速公路予以64折通行费优惠。同时,差异化收费政策均与ETC95折优惠政策叠加使用,进一步加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服务、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联合自治区相关厅局,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制度,加大推进交通物流降本增效工作。
一是我厅将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费快捷通行。同时,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不断优化提升路网运营服务水平,为服务公众便捷高效出行、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是加大差异化政策宣传。我厅将联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加大差异化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尤其对未纳入“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运输的企业进行宣传推广,建议运输企业根据实际,优先选用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或6类货车运输,充分地享受差异化优惠政策红利,达到物流降本增效目的。
感谢您对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 李亮 0991-528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