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提〔2024〕86号
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27号,《关于积极扶持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发展的提案》有关内容,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全力保障全区公路路网畅通
为更好地促进农资流通,支持农产品现代流通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农副产品加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按照我厅相关职责,采取有效举措,千方百计保障公路路网畅通,加大运力投入,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积极为农业和重点工业企业提供公路运输服务保障。积极督促各地公路管理部门、新疆交投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国省道干线养护工作,定期巡查公路沿线标志标牌以及服务区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标志标牌完好和服务区公共服务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同时,全力做好公路畅通、路况巡查、道路抢险、道路救援等工作,保障已投入运营的收费站、服务区全部正常开启,运行秩序良好,为过往道路运输车辆提供优质服务。
二、强化道路运输运力储备工作
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完善运力储备协调机制。动态更新道路客、货运输运力,保障农副产品道路运输运力紧张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统一调配运力缓解运力不足的压力。同时也积极督促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引导道路运输企业同相关农副产品种植、生产、销售企业对接,组织做好调运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物流基础设施
进一步推进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加快完善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在截至目前已完成新改建95个乡镇汽车客运站的基础上,继续利用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建设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截至目前全区共建设乡镇综合服务站500余个,农村物流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同时为进一步深化“交邮、交快”融合发展,积极搭建“以现有农村客运班车为运力,以农村物流服务点为纽带,以村党员为义务配送员”的农村物流服务框架,截至目前已挂牌“中邮驿站+乡镇运输服务站”204个,打造打造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线路173条,逐步推动实现基础设施资源共享、线路共享,有效助力我区农副产品产销工作。
四、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减免政策
我厅严格督促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疆内外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公路收费站实行优先快捷通行。同时,持续加大不停车收费优惠政策推广力度。对运送不在《鲜活农产品目录》内的产品的道路运输车辆,积极督促指导各地推动货车安装、使用不停车收费设备,继续落实好货车使用不停车收费9.5折优惠政策。大力推广收费积分兑换增值服务,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服务区服务水平,为过往司乘人员提供高质量服务,进一步推动农副产品公路运输降本增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6日
(联系人:念宸宇 0991-528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