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183568/2023-00076
  • 发文字号:〔2022〕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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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新交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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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5 13:12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字体:


新交发〔202290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9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实施方案

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安排部署,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降碳,加快绿色交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三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处理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近期与中长期的关系,以推动交通运输节能降碳为重点,协同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坚实支撑和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把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形成绿色交通发展方式,实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注重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着力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和用能结构,促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围绕交通运输建设、运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发力,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坚持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建立多方联动的绿色交通治理体系,强化企业节能环保主体责任,发挥公众参与和监督作用,推动绿色交通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25年,全区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方式和出行模式基本形成,交通用能结构不断优化,客货运输结构更趋合理,运输组织效率进一步提升,初步实现基础设施生态化、运输装备清洁化、运输组织高效化、资源利用集约循环化、绿色治理能力现代化,绿色交通发展水平适应交通强国的阶段性要求。

——生态保护取得显著成效,交通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生命周期资源消耗水平有效降低;

——营运车辆能耗和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比例显著提升;

——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取得新成效,营运车辆污染物排放强度不断降低,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

——客货运输结构更趋合理,运输组织效率进一步提升,绿色出行体系初步形成;

——绿色交通推进手段进一步丰富,行业绿色发展法规制度标准体系逐步完善,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绿色交通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十四五期具体发展目标如下表所示。

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具体目标

序号

指标

类型

指标名称

2025

目标值

1

减污

降碳

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CO2)排放较2020年下降率(%

5

2

用能结构

城市公交、出租车、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增和更新的新能源车辆比例(%

723520

3

绿色出行

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超过70%的城市数量(个)

2

4

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数量(个)

2

5

资源

节约

高速公路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

95

6

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

80

7

绿色公路

绿色公路示范工程(个)

5

:以上均为预期性指标。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1.优化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指导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与生态红线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公路网。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在公路的设计、建设、养护、运营等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交通建设项目生态选线选址,合理避让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进一步强化交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适时主动开展后评价,从源头上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保障规划实施与生态保护要求相统一。

2.积极推进绿色公路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全面落实绿色公路建设要求,鼓励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按照绿色公路要求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农村公路参照绿色公路要求协同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公路建设标准化、智能化、工厂化,鼓励建设单位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公路建设技术指南》要求编制《绿色公路实施方案》,并确保各项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落实有效,探索将绿色公路实施情况纳入各参建单位的信用评价体系中。

3.推进交通资源循环利用。推广交通基础设施废旧材料、设施设备、施工材料等综合利用,鼓励废旧轮胎、建筑废弃物在交通建设领域的推广应用。新建服务区推进节能建筑设计和建设,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枢纽场站等污水循环利用和雨水收集利用。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4.推动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围绕一带一路互联互通,以乌鲁木齐市、库尔勒市、喀什市、伊宁市为重点,加快推动国际性综合枢纽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着力推动功能完善、衔接顺畅、运行高效的现代化综合货运枢纽建设。

5.提高运输组织效率。深入推进多式联运发展,鼓励企业创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等绿色运输方式,继续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鼓励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分时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发展。

6.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积极发展公铁、空铁、公空等旅客联程运输服务,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铁路、长途客运、民航等顺畅换乘及运营时间的匹配衔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构建安全、连续和舒适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持续改善绿色出行体验。

推广应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运输装备

7.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推动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和出租汽车采用新能源车辆,推广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应用。推动全区道路货运车辆装备升级,推广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清洁能源货运车辆。逐步提高纯电动、燃料电池、可再生合成燃料中重型货车的应用比例。因地制宜推动纯电动旅游客船应用,鼓励5A级景区新增及更新的船舶全电化。

8.加快交通运输新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交通枢纽、公交场站等充电、加气设施建设,为绿色运输和绿色出行提供便利,至2025年,力争我区重要通道、旅游密集地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因地制宜推进公路沿线、服务区等适宜区域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

推进交通运输污染综合治理

9.推进营运车辆污染治理。严格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制管理,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老旧车辆,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持续推进全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至2025年,--”“--等重点区域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鼓励国四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

10.深入推进在用车辆污染治理。推进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强化在用汽车排放检验与维修治理,建立健全超标排放机动车闭环管理联防联控机制,加快推进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建设。推广绿色维修技术,加强对废油、废液、废水和废气的集中收集、有效处理,提升汽车维修行业环保水平。

11.深化公路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公路建设项目物料堆放覆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提高洒水降尘频次等措施,加强沥青拌合站管理。做好公路路面清扫、维修保养和路面病害防治工作,严厉查处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规范公路渣土车辆运输,持续提升行业扬尘治理能力。

12.持续推进公路沿线附属设施污染防治。推行附属设施用能清洁高效化,因地制宜利用地热能、电能等供暖制冷。加强服务区污水、垃圾等污染治理,鼓励老旧服务区开展节能环保升级改造。严格落实垃圾分类收集要求,做好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置。

13.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碳汇能力。在公路沿线、枢纽互通等区域,根据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高碳汇能力绿化植物,形成--立体绿化,提高固碳能力和碳汇水平。

(五)提高绿色交通科技创新水平

14.提高绿色交通科技创新驱动。深化交通污染综合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固碳作用和能力研究,推进交通廊道与基础设施生态优化、绿色建筑材料和技术等领域研究,加快新能源汽车性能监控与保障技术、交通能源互联网技术、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及并网技术研究。推进交通能耗与污染排放监测监管等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推动新能源运输装备和设施设备、氢燃料动力车辆等在新疆的应用研究。

15.加快节能环保关键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做好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目录的申报推荐,加大已发布的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重点遴选一批减排潜力大、适用范围广的节能低碳技术,强化技术宣传、交流、培训和推广应用。依托交通运输部科技示范工程,强化绿色交通技术集成应用示范与成果转化。

16.完善绿色交通标准规范体系。加快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源节约利用、节能降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方面地方标准制修订。加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地方标准的有效供给。

(六)提升绿色交通综合治理能力

17.完善绿色交通发展推进机制。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制定我区公路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等政策文件。指导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细落实。

18.加快完善绿色交通统计体系建设。强化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的主体责任,推进公路客货运、公交和出租车等能耗、碳排放及污染物排放数据采集。在现有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数据采集范围、创新数据采集方式、强化数据分析功能。

19.强化绿色交通评估和监管。结合自治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双控考核、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考核等完善绿色交通管理制度,指导推进碳达峰、运输结构调整、新能源运输装备、绿色出行等重点任务的检查与评估。

五、重点工程

(一)交通运输碳达峰攻坚工程。编制并实施《新疆公路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完善交通运输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分批次推进营运车辆碳排放在线监测,优先完成--”“--等重点区域在线设备的安装监测工作。

(二)打造绿色公路示范工程。G0711乌鲁木齐至尉犁高速公路项目、G577线精河至伊宁县公路项目、G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段公路项目、G216线富蕴线卡拉通克至富蕴县恰库尔图(K410+000-K440+000)段养护大中修、G335线木垒县大石头乡至木垒县大石头乡红岩村(k2827+800-k2854+800)段养护大中修项目等公路项目打造为绿色公路示范工程。

(三)废旧材料循环利用工程。在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改扩建和修复养护工程中,积极推广应用路面材料循环再生技术。至2025年,高速公路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达到95%,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达到80%

(四)运输组织效率提升工程。以高效衔接为导向,推动货运枢纽智能化建设力争打造2-3个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以便捷换乘为导向,推广电子客票的广泛使用,加强不同运输方式票务系统衔接,实现一站购票、一码通行

(五)公路智慧化服务工程。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应用。开展G30线连霍高速星星峡至霍尔果斯口岸段智慧服务区建设,完善智能感知设施,推动建设服务区综合信息平台,打造精准推送和伴随式出行服务,提升服务区智能化水平。

(六)绿色出行创建行动。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市积极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力争创建2个国家公交都市。推广新能源营运车辆,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物流配送领域新增和更新的新能源车辆比例分别达到72%35%20%。引导公众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不断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水平,力争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超过70%的城市达到2个。

(七)近零碳交通示范区建设。选择条件成熟的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场站等,开展近零碳交通示范区创建工作。建成1-2个近零(低)碳服务区,1个近零(低)碳枢纽场站。

(八)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站(M)站建设工程。加快推动M站的建设和经营工作,车辆维修需求较大的县(区)至少建成2-3个规范运营的M站,地理位置相对偏远的县城至少建成1个规范运营的M站。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摆在更突出的位置,明确任务分工,压实部门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科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统筹协调,协同推进绿色交通相关工作。鼓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绿色交通评估与监管机制,强化绿色交通监督检查。

在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厅系统各单位(部门)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常态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新交科信〔20223号)要求,围绕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并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评估考核,每季度将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报送至厅科信处。

(二)强化资金保障

发挥政府投资的支持引导作用,鼓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绿色交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国家低碳转型基金等财政资金支持。强化交通运输企业节能环保主体责任,鼓励交通运输重点能耗企业主动加大绿色发展资金投入。积极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投融资模式加大绿色交通投入。

(三)加大宣贯培训

持续开展绿色交通宣传教育,引导全行业提升生态文明理念,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的合力。结合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开展绿色交通宣传。针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从业人员,组织开展绿色交通相关培训,提高绿色交通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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