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183568/2023-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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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314线包库都克至玉尔滚公路建设项目(BY-2标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20 14:01    来源:自治区交通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中水土保持措施监测结果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完成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当公开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2月,汉中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受本项目EPC总承包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G314线包库都克至玉尔滚公路建设项目(BY-2标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202212,由建设单位交通建设管理局组织召开视频验收会议,经专家及各参建单位听取汇报后,一致同意通过此次验收。现将报告内容予以公示,详细请看附件,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将意见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附件:附件1.G314线包库都克至玉尔滚公路建设项目(BY-2标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2.G314线包库都克至玉尔滚公路建设项目(BY-2标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3.G314线包库都克至玉尔滚公路建设项目(BY-2标段)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023119

(联系人:程伟威 0991-528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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