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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漠公路风积沙水泥稳定基层及土工格室风积沙上路床补充定额》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03-12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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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建管〔202617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漠公路风积沙水泥稳定基层及土工格室风积沙上路床补充定额》的通知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战略,完善新疆公路工程计价依据,合理确定造价,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公路工程建设实际,编制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漠公路风积沙水泥稳定基层及土工格室风积沙上路床补充定额》(以下简称定额),现印发给你们。

定额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管理,日常解释工作由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事务中心负责。请有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书面报厅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漠公路风积沙水泥稳定基层及土工格室风积沙上路床补充定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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