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正式公布低空适飞空域,这些事项请务必知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05-22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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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新疆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规范全区低空空域运行管理,筑牢航空运行、公共安全双重防线,保障低空适飞作业安全、有序、规范开展,根据中央空管办综合局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正式公布低空适飞空域,明确空域管理、飞行管控、合规操作相关要求,面向社会全域公告。
此次低空适飞空域科学划定、正式公布,是完善我区低空交通管理体系、培育壮大低空经济产业、补齐空域管理短板的关键举措,进一步明晰适飞空域与管制空域边界,为个人娱乐、试飞验证、飞行培训、巡查巡检、农林作业、航拍测绘等飞行活动,提供清晰指引、刚性依据,全力构建安全可控、权责清晰、规范高效的低空空域管理运行格局。
在此,郑重提醒全区广大社会公众、无人机飞行爱好者、各类低空作业从业单位、相关市场主体:
严格遵守低空空域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违规飞行、“黑飞”、乱飞等违法行为,主动学习空域管理规定,精准掌握适飞空域范围、飞行高度限制、飞行报备流程,严守飞行安全底线,规范自身飞行行为。
低空安全无小事,一丝一毫不松懈。各类违规低空飞行行为,极易干扰民航航班正常起降,危及地面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侵害公共安全利益,相关违法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下一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健全低空空域管理配套机制,加大低空安全科普宣传、空域运行监管力度,全力防范化解低空飞行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全区低空空域平稳有序运行,为新疆低空经济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保障。
守护空域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恳请全社会共同遵守、相互监督、携手践行,共护平安低空,共筑安全防线,助力新疆低空经济稳步前行。
(厅铁路民航处 张敬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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