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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执法大队:以《准则》为镜 正执法之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11-10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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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准则》就像一面随身携带的镜子,让我们时刻对照、反思自己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近日,和硕执法大队迅速响应,通过集中学习、案例讨论全力推动《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精神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以学为先,立好行为“基准线”《准则》的出台,为一线执法工作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行为指引。大队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的重要契机。在专题学习会上,全体执法人员逐条研读《准则》内容,结合交通运输执法实际,围绕“如何在治超检查中规范用语”、“如何在调查取证中体现程序公正”等具体问题展开热烈讨论。通过将抽象条款与工作实际相对照,队员们深刻理解了《准则》的精神实质,明确了“什么必须为”、“什么不可为”的行为边界。

以改为要,校准执法“风向标”。学习的效果正在日常执法中显现。在最近的路面执法中,大队执法人员更加注重执法细节:规范佩戴执法记录仪,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使用文明规范用语,耐心解释法律依据……这些细微变化让执法过程既保持了力度,又增添了温度。一位经常途经辖区的货运司机表示:“最近执法人员态度更耐心了,执法程序讲得更清楚了,我们配合起来也更顺畅。”这种转变正是贯彻落实《准则》要求的直接体现。大队要求每位执法人员将《准则》作为执法工作的必备手册,在每次执法行动前都要自我提醒,在执法过程中都要自觉遵循,让规范执法从书面要求转化为行动自觉。

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永远在路上。大队将以此次学习为起点,持续抓好《准则》的贯彻落实,通过日常监督、案卷评查等方式,确保《准则》要求落地见效。全体执法人员将继续以《准则》为镜,正行为、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执法规范、群众满意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为营造更加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和硕执法大队  萨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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