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十一年奋进“四好农村路”铺就高质量发展通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08-12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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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首次提出“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第十一个年头。十一年来,塔城地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乡村振兴和区域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十一年间,塔城地区以“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目标,持续加大投入,完善顶层设计,统筹各方资源,走出一条具有塔城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高质量“建设好”农村路,完善农村交通网络。十一年来,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和统筹各类资金方式,累计投入67.86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10256公里,其中:争取上级资金26.24亿元,建设农村公路6458公里;统筹各类资金41.62亿元,建设农村公路3798公里。农村公路密度已达9.69公里/百平方公里,较2013年的8.26公里/百平方公里提高了1.43公里/百平方公里。
高质量“管理好”农村路,保障道路安全有序。始终把宣传教育贯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全过程,通过出租车顶灯、LED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社会各界爱路护路的法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凝聚全社会支持治超工作的共识合力,着力营造“人人参与护路、共治共享畅通”的良好氛围;加大道路巡查力度,组织开展治理超限超载现场观摩会,大力开展路警联合治超。近年来,投入宣传车辆1200余辆,发放宣传单12000余份,投入执法人员7323人次,投入执法车次8000余车次,巡查农村公路34000余公里,检测车辆9294辆,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150辆,卸载、分流、转运货物2401.38吨,排查发现一般隐患640余处并完成整改,打造了安全畅通出行环境。
高质量“养护好”农村路,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出台了“路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养护管理机构和经费保障机制,充实了养护管理人员,加强了经费保障,形成了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经统计,目前,全地区有专兼职养护管理人员1027人,路长人员954人,其中:县级14人、乡级74人、村级866人;2024年末,地区农村公路县乡道自动化检测路面优良率为76.53%,高于全疆平均水平26.53%,位居全疆第一;十一年来全地区累计投入1.6余亿元养护补助资金,做到农村公路应养尽养,切实提升了农村公路治理能力、通行保障能力和路域环境整治能力,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高质量“运营好”农村路,助力乡村经济发展。积极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并发挥城乡客运线路优势,发展“县乡村”农村物流配送,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经统计,全地区现有农村班线91条、245辆,所有行政村、乡镇均已通班车。同时,结合地区农村旅游资源分布特点,加快推进景区路和风景路建设,着力构建内通外联、衔接顺畅的旅游农村公路网,带动乡村旅游业发展,增强致富增收能力。乌苏-佛山公园、沙湾-温泉、额敏-野果林、塔城-喀浪古水库、裕民-塔斯提等主要景区旅游公路改造后,为广大农牧民开拓了致富之路。
“小康路上不让任何一地因交通而掉队”,是塔城地区全体交通人的庄严承诺,也是全体交通人的实际行动。十一年来,地区持续改进和完善“四好农村路”,铺就人民群众通往幸福的道路,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乡村振兴的甜蜜果实。
(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 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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