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交通要闻

新疆交通运输厅获交通部安委会通报表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10-15 10:36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浏览量:次

日前,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发布关于2026年中秋国庆假期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落实情况的通报,对工作表现较好的165家单位、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9家单位、企业获表扬,包括5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4家重大危险源企业。

通报表扬指出,这些受表扬的单位中秋国庆假期前排查有力,提级管控过程中工作组织有序,线上线下调度核查到位,工作简报重点突出、内容详实、通报力度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到位。

5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阿勒泰地区交通运输局

鄯善县交通运输局

第八师交通运输局

第六师交通运输局

4家重大危险源企业

伊犁伊运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博州安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金华远物流有限公司

新疆新快线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厅党委从严抓实交通运输安全防范,主要从三个方面抓好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一是关口前移“防未然”。坚持把风险辨识挺在隐患前面,动态更新重大危险源台账,以“集中培训+专项轮训”等形式分层分类开展全覆盖培训。同步对27家隐患零报告企业建立重点监管清单,组建工作专班实地核查,逐项落实刚性管控要求,推动风险防控从源头抓起。二是数智赋能“控精准”。依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精准梳理“前期事故多发、风险隐患集中、管控落实不力”的重点企业,特别是厅本级实施“日核查+日调度”,打通管控“最后一公里”。三是严督实考“治根本”。创新推行“每日简报+警示曝光台”机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工作简报等渠道,集中曝光13批次997辆超速及疑似脱离动态监控违规营运车辆,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14个地州市建立交通、公安交管联合监管机制,对营运车辆违法行为实行取证、共享、联合处置,有效破解单部门监管力量不足难题。

新疆交通运输厅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委会通报要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学习借鉴通报表扬地区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措施,持续推动重大危险源部、省、市、县、企业五级管控体系高效运转,不断筑牢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防线。

(厅综合事务中心   覃丹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