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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党委第九轮巡察完成进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11-29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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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厅党委统一部署,厅党委第九轮巡察派出3个巡察组对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党委、昌吉公路管理局党委、奎屯公路管理局党委等3个县处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11月25日,3个巡察组已全部完成进驻并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会上,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提出巡察工作要求,被巡察单位“一把手”作表态发言,厅党委巡察办、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领导,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出席会议,被巡察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干部职工代表、退休代表等列席会议。会前,各巡察组组长还主持召开了见面沟通会,传达厅党委第九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各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组将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监督重点,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履行职能责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以高质量巡察监督促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厅领导强调,巡察是重要的政治工作,肩负“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要以更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厅党委第九轮巡察要求上来;巡察组要以发现问题为生命线,准确把握巡察监督重点,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定位深化政治监督,重点关注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落实情况,强化立行立改、边巡边查;被巡察单位要以共担政治责任为共识,主动配合巡察组工作,实事求是反映真实情况,加强对巡察组纪律作风的监督,不断提升巡察效率、放大巡察效应。

被巡察党组织书记表态,将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带头学习领会自治区党委、厅党委关于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带头配合、全力支持巡察组开展各项工作,把接受巡察的过程作为找差距、补短板、改作风、促发展的过程,诚恳接受巡察监督,主动深入查找党委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查立改,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各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工作28天左右(11月21日至12月18日)。

第一巡察组:联系电话:18097618267。邮政专用信箱:新疆乌鲁木齐市A354号邮政信箱,邮政编码:830000。


第二巡察组:联系电话:19990474014。邮政专用信箱:新疆昌吉市A0034号信箱,邮政编码:831100。


第三巡察组:联系电话:13677519960。邮政专用信箱:新疆奎屯市A013号信箱,邮政编码:833200。


根据巡察工作规定,巡察组在驻地宾馆、被巡察单位办公楼、家属院、公路分局办公楼、收费站等地张贴巡察公告,并附“码上巡”平台二维码受理信访。受理电话时间为10:00至22:00,受理信访日期截止2024年12月17日。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

(来源:厅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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