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2023〕2号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系统委托审计项目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及未设党委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托审计项目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厅研究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系统委托审计项目评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3年7月25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系统
委托审计项目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厅系统委托审计项目评价管理,提高审计项目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系统审计项目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社会审计机构,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为交通运输厅系统提供审计服务的社会审计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审计项目,包括财务收支审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等审计项目。
第二章 管理
第四条 厅审计处负责厅委托审计项目评价管理工作,对所属单位委托审计项目的评价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第五条 委托审计项目实行委托责任制,谁委托谁评价,设定项目管理人,项目管理人负责具体项目的管理、协调和评价。
第六条 委托审计项目业务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签订,或由法定代表人出具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由受托人签订。
审计项目业务委托合同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和业务范围;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审计服务费及支付约定;审计起止时间;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结果报送时间;对审计质量的要求、对受托方审计工作的奖惩及违约责任;合同期限;其他应约定的事项。
回避和保密承诺书、廉政协议、拟参加审计人员名单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社会审计机构接受委托审计项目后,应及时成立审计组,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必须符合委托审计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委托单位责令更换并按评价管理办法进行评价。
第八条 审计组实施审计前,应对被审计单位(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审前调查,以增强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由审计组组长按照《内部审计准则》、《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要求组织编写审计实施方案。
第九条 审计组必须按照审计项目业务委托合同约定的时间报送审计实施方案及审计组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计实施方案通过委托单位审核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 审计组进点时,应由委托单位主持召开审计工作见面会,参会单位为审计组、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部门)有关人员。现场宣读审计通知书、廉政执纪公告,介绍审计方案主要内容,提出对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要求,被审计单位领导介绍情况、表态发言等。
第十一条 委托单位应对审计项目进行不定期现场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社会审计机构和审计组要高度重视并及时整改,以确保审计项目工作的质量。
第十二条 审计组在现场审计工作完成前,应向委托单位汇报审计情况。
审计组汇报的审计结果未达到委托单位要求或依据不充分的,应重新收集或补充相关证据资料,以确保审计项目的真实完整性。
第十三条 审计组实施审计后,根据审计工作底稿,在综合分析、整理、复核审计证据的基础上,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必须按照规定的模板编写,问题按照要求归类、定性。
第十四条 社会审计机构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阶段性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必须经本单位三级复核(附三级复核表)报委托单位审核后,由委托单位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社会审计机构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编写《采纳情况说明》,依据《采纳情况说明》修改审计报告后,向委托人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第十五条 社会审计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审计准则和要求独立开展工作,并对其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 评价
第十六条 审计项目评价采用百分制。
第十七条 财务收支审计项目评价
评价内容(100分)
1.审计实施30分,审计质量70分。
2.财务收支审计项目评价(100分)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第十八条 竣工决算审计项目评价
评价内容(100分)
1.组织管理(40分)、审计工作质量(40分)、被审计单位评价评分(12分)、审计成效(8分)。
2.竣工决算审计项目评价(100分)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第十九条 跟踪审计、专项审计项目评价
1.评价内容(100分)共9条
2.跟踪审计、专项审计项目评价(100分)具体内容见附件三。
第二十条 评价结果出具后,委托单位应征求社会审计机构意见,社会审计机构对评价结果无异议应签章认可。
社会审计机构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意见,社会审计机构无故不签章的,委托单位应注明。
第二十一条 社会审计机构对评价结果不认可,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当地法院提请诉讼。
第四章 评价结果运用
第二十二条 审计项目评价得分与应付审计服务费挂钩,按审计项目审计业务合同的约定向社会审计机构支付审计服务费。
具体如下:
评价得分:(90~100,含90) 按合同约定的费率全额支付。
评价得分:(60~85,含60) 比85分每低1分,扣减签约合同服务费的0.5%。
评价得分:(0~60) 低于60分为不合格项目,需重新委托,不支付审计费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财务收支审计委托项目评价表;
2.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评价表;
3.跟踪审计、专项审计工作评价表。
附件1
财务收支审计委托项目评价表
社会审计机构名称:
项目名称:
评价 内容 |
计分标准 |
一评 打分 |
二评 打分 |
实际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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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 分 项 |
审计实施
30分 |
没有按时报送审计实施方案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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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方案的审计内容不能滿足审计报告编写要求的,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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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责任没有落实到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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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组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的,1人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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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厅审计处同意,审计中擅自更换、减少审计人员的,1人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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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组在现场审计工作完成前,未按规定向厅审计处汇报审计情况,直接离开审计现场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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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没有进行三级复核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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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按要求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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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采纳情况说明》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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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报送委托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第一个月每周扣2分,以后每周扣3分。如确需延长审计时间,报经厅审计处同意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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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内容 |
计分标准 |
一评 打分 |
二评 打分 |
平均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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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
审计质量
70分 |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字体、字号与模版不一致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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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结构不完整的一项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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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中查出的问题定性不准确的一项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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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叙述不清楚的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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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数据错误的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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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错误或不适当的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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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意见无针对性,无纠正、整改措施的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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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建议流于形式,没有建设性的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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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中反映的问题,无充分理由在审计报告中未反映的一项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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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中反映的问题性质,无充分理由与审计报告中表述不一致的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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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后附审计成果汇总表,审计成果汇总表按厅审计处下发的模板填写,无审计成果汇总表的扣5分,并补填审计成果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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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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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评价得分=审计实施+审计质量; 2、审计实施30分;质量70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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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评价人: 二评评价人: 审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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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评价时间: 审批时间: |
附件2 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评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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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评价单位: |
评价日期: |
|
社会审计机构名称: |
社会审计机构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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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组组长: |
工程主审: 财务主审: |
序号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存在问题 |
检查扣分 |
评价得分 |
评价人 |
备注 |
一 |
组织管理方面: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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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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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审计任务确定后3日内完成审前调查;审前调查完成后三日内提交审计实施方案。未按时完成的,每一项,扣2分。审计实施方案经委托单位审核,第一次修改审核通过不扣分;自第二次起每修改一次扣2分。未按审计实施方案实施审计工作,每发现一次扣5分。 |
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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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未能按照委托审计合同配备人员的,更换组长(一次)扣3分,更换主审(一次)扣2分,更换成员额(一次)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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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工程结算造价定案之前未进行现场勘察的扣2分;虚构现场勘察记录,编制虚假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取证单的扣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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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出具的审核报告未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的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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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
工作质量方面: |
42 |
|
|
|
|
|
1 |
对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披露。未按照规定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等问题未发现的,每存在一项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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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对工程价款结算进行全面审计,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披露。对结算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量、价不真实,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不符合相关程序,存在重复计量现象、定额套用不正确,材料价格确定不合法、合规、合理以及存在价款结算审核有偏差、依据不充分的等问题未发现的,每存在一项扣2分。 |
6 |
|
|
|
|
|
3 |
对会计制度准则遵循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披露。对存在财务资金使用有违规违纪现象及对发现问题定性不准确、依据不充分、审核不完整、审核结果有偏差等问题未发现的,每存在一项扣0.5分。 |
4 |
|
|
|
|
|
4 |
对被审计单位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流程规范、执行效果等进行全面审计,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披露。对相关问题未发现的,每存在一项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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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对概(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披露。未按照批准的概算(预)算内容实施,有超标准、超规模、超概(预)算建设现象等问题未发现的,每存在一项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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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 |
对资金来源及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审计,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披露,对资金来源渠道不清且未全部到位,核算不规范,资金使用不合理,有挤占、挪用现象等问题未发现的,每存在一项扣1分。 |
3 |
|
|
|
|
|
7 |
对被审计单位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坏账处理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审计,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披露。对债权债务存在不真实的现象,有人为造假、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形成的债权债务,存在违规处理坏账等问题未发现的,每存在一项扣0.5分。 |
3 |
|
|
|
|
|
8 |
对尾工工程及预留费进行全面审计,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披露。存在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未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预留的金额和比例不合规等问题未发现的,每存在一项扣0.5分。 |
1 |
|
|
|
|
|
9 |
审计报告格式规范,内容真实客观翔实,文字表述条理清晰、报告数据准确,未使用委托单位现行规定的审计文书格式的,每一项扣1分。审计报告中定性法规采用不正确、定性不准确的,每一项扣1分;审计报告遗漏必备要素的,每一项扣1分;正式文书格式不规范、相关内容及附件、附表遗漏,缺少签字签章、手续不健全的,每一项扣1分。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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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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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被审计单位评价评分: |
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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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能按照委托审计合同配备人员的,更换组长(一次)扣3分,更换主审(一次)扣2分,更换成员(一次)1分。 |
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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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要求完成相关查证工作。 |
2 |
|
|
|
|
|
3 |
审计事项遗漏,重新审查取证的。 |
4 |
|
|
|
|
|
四 |
审计成效 |
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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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对项目管理的建议被委托单位采纳。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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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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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
运用先进审计方法,形成专家经验并推广的。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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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质量评价结果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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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跟踪审计、专项审计工作评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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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项目名称: |
评价单位: |
评价日期: |
|
社会审计机构名称: |
社会审计机构项目负责人: |
序号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存在问题 |
检查扣分 |
评价得分 |
评价人 |
备注 |
1 |
审计任务确定后3日内完成审前调查;审前调查完成后三日内提交审计实施方案。未按时完成的,每一项,扣2分。审计实施方案经委托单位审核,第一次修改审核通过不扣分;自第二次起每修改一次扣2分。未按审计实施方案实施审计工作,每发现一次扣5分。 |
50 |
|
|
|
|
|
2 |
未能按照委托审计合同配备人员的,更换组长(一次)扣3分,更换主审(一次)扣2分,更换成员额(一次)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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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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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出具的跟踪年度报告未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的每一年度扣3分,出具的最终报告未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的扣4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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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审计报告格式规范,内容真实客观翔实,文字表述条理清晰、报告数据准确,未使用厅审计处现行规定的审计文书格式(取证材料、审计工作底稿、初审报告等)的,每一项扣1分。审计工作底稿要素不全、编写不规范的,每一项扣1分;审计取证资料不充分、不合规、相关性不强的,每一项扣1分;审计报告遗漏必备要素的,每一项扣1分;正式文书格式不规范、相关内容及附件、附表遗漏,缺少签字签章、手续不健全的,每一项扣1分。 |
10 |
|
|
|
|
|
5 |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要求完成相关查证工作。 |
7 |
|
|
|
|
|
6 |
审计事项遗漏,重新审查取证的。 |
5 |
|
|
|
|
|
7 |
对项目管理的建议被委托单位采纳。 |
4 |
|
|
|
|
|
8 |
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
2 |
|
|
|
|
|
9 |
运用先进审计方法,形成专家经验并推广的。 |
2 |
|
|
|
|
|
|
最终质量评价结果 |
1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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