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第二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08-28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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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第二批)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交通运输行业招标投标领域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现将2026年第二批交通运输行业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一、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代理业务
廖祖贵在担任原塔城地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新疆拓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的请托,为其在国际物流园铁路专用线招标代理业务承揽上提供帮助,并从中收受5万元现金。廖祖贵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6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4个月。
二、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招标投标
伊斯拉木江·吐尔逊在担任原博乐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新疆龙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永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在博乐市2023年农村公路小修养护项目、博乐市2024年农村道路小修养护项目、博乐市2024年农村道路附属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等项目承揽及工程款结算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28.79万元。2025年12月伊斯拉木江·吐尔逊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销职务的处分。
三、评标专家不按评审标准评标
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G680线塔克什肯至恰库尔图(含G680-青河)公路建设项目机电工程施工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冯晓燕、高琪、匡政、尹萍存在“对特定投标人倾向性打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等不客观、不公正履职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的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对冯晓燕、高琪作出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清除出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对匡政、尹萍作出1年内不得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评审的处罚。
四、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026年5月乌鲁木齐市恒隆祥商贸有限公司在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G30连霍高速改扩建工程星星峡至哈密、哈密至吐裕沟段公路建设项目养护设备采购第7标段投标中,提供虚假的销售业绩,骗取中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取消乌鲁木齐市恒隆祥商贸有限公司在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22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处罚。
五、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025年5月新疆博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塔城地区托里县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业绩,骗取中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取消新疆博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其8万元投标保证金,并处于中标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26969.58元的处罚。
六、中标人违法分包
2020年12月,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S20线五工台至克拉玛依段一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新疆信和祥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及《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禁止下列公路工程违法分包行为:(一)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的”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处于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19.5186万元的处罚。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交通运输行业招标投标市场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弄虚作假、评标专家不公正履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净化市场秩序,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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