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新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推广使用情况的通报(第二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05-08 11:21

【字体:

打印本文

浏览量:

“新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推广使用情况通报(第期)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运输处、安监处、建设处、公路处、农路处:

新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以下简“安监和质监系统”)自20234月至20244月上线运行已历时12个月通过在试运行期间不断优化完善,安监和质监系统各子系统功能得到了生产场景和流程验证,目前运行状态良好,实现了安全生产数据上报、汇总、分析、报警提示和数据展示等功能,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数字化管理奠定了基础。现安监和质监系统推广使情况通报


下:

一、基本情况

20231226日和202422日,我厅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新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的通知》(新交明电〔2023134号)厅印发《关“新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推广使用情况的通报(第一期)》(新交明电〔20249号),各单位能够按照工作要求,推安监和质监系统”在本行业领域的应用,在试运行过程得到了有力推广,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各地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安监和质监系统”的推广使用重视程度不够,还存在注册率偏低、数据上传不完整等情况。希望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高度重视安监和质监系统”的推广使用加大使用力度,切实发挥安监和质监系统”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服务保障作用,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数字化支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注册率较低

“安监和质监系统”工作完成情况统计截至目前昌吉、克拉玛依、巴州交通运输局“安监和质监系统”的使用良好其中昌吉州所管辖的道路运输和工程建设企业,在系统中注册使用的企业有1094家,企业注册率达到80%,克拉玛依全区所管辖的道路运输和工程建设企业,在系统中注册使用的企业有702家企业,企业注册率达到100%。但乌鲁木齐市、喀什、塔城等地州市交通局所管辖的企业注册率偏低,对企业使用系统督促不力“安监和质监系统”使用率较低。

(二)上传数据质量较差

数据显示,安监和质监系统”上部分企业已注册,但是部分企业未能按照系统建设目标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基础数据录入工作,部分企业安监和质监系统”中风险识别、隐患排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等数据录入不及时,上传数据较少,致使安监和质监系统”内安全生产相关数据不完整和不准确

(三)对各子系统功能不够熟悉

调研走访得知,部分单安监和质监系统各子系统功能使用还存在不到位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还是采用传统的线下检查方式,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还未能有效依托系统有计划地开展反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未“安监和质监系统”内完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三是企业只注册,不使用的情况较为严重,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数据较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数据上传率偏低,企业基本信息、车辆基本信息缺乏维护四是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业务人登录次数较低,普遍存在企业注册后无主管部门人员审核现象。

三、工作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规定,为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建设,使“安监和质监系统”更好地服务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平稳有序,现对“安监和质监系统”使用和数据上传等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地州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厅业务管理处室必须安监和质监系统平台开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监督检查并下发日常监督检查任务。同时,对企业录入上报的风险、隐患、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信息及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每月安全学习数据进行常态化审核检查。

(二)各地州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严格要求道路运输、工程建设、运营养护企业上传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每月安全学习情况,并将学习内容照片、签到表上传至安监和质监系统

(三)各地州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并制定相对应的应急预案,通过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实现全员知晓

(四)各地州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对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所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销号,通过安监和质监系统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反馈

各地州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道路运输客运企业通过安监和质监系统司机APP上传发车前临检视频主要包括:轮胎、灭火器、三脚架等、车上安全提示视频主要包括:提醒系好安全带,照顾好老人小孩等),具体的操作使用手册请各单位“安监和质监系统”的使用帮助栏中下载

为不断健全完善安监和质监系统确保该系统发挥应有作用,各地州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厅业务管理处室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需要补充完善的功能,及建议意见、改进措施及时反馈厅安监处和通信中心将对安监和质监系统”部分功能进行优化和完善,切实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厅安监处联系人:木哈塔尔电话:0991-5281295

李金江  电话:0991-5281293

厅通信信息中心:马占英  电话:17699072511

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18199328050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56

抄送:厅通信中心,存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