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05-20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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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及未设党委的事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全面加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经厅研究,成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对厅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领域任务进行了分解(详见附件),请各单位结合任务分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西尔艾力·外力 交通运输厅党委副书记、厅长
副组长:刘艳东 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顾志峰 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郑明权 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级干部
成 员:居来提·吐拉洪 交通运输厅安全总监
高舜侠 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
陈建壮 交通建设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艾来提·司马义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
艾尼瓦·尼亚孜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张 楠 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何 朴 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潘林伍 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鲁 涛 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处处长
王兴华 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徐 刚 交通运输厅交通战备处处长
徐卫宾 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处长
李 亮 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处处长
樊向明 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管理处处长
严小兵 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处处长
吴 健 交通运输厅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组织领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
二、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设在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负责领导工作专班日常事务性工作。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居来提·吐拉洪 交通运输厅安全总监
副主任:王兴华 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鲁 涛 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处处长
成 员:杨福平 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副处长
马尚云 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一级调研员
路尔山、苏新龙、张志强、王文佳
(二)主要职责
1.统筹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2.牵头调度、定期督促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汇报、通报重要工作进展;
3.指导督促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监督检查,严格问效问责;
5.及时总结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固化长效机制;
6.完成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交通运输厅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运行机制
(一)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专项工作,议题由工作专班提出建议,报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确定。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及有关处室和单位参加。
2.工作专班不定期召开会议,交流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研究推进落实措施,提出工作建议。会议由专班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专班全体成员参加。
(二)信息报送制度
1.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按季度汇报阶段性工作进展,分年度总结治本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报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汇总整理形成行业治本攻坚工作情况信息,经领导小组主任审定后,报送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将工作中的重大事件、重要工作和要情动态报工作专班汇总,由工作专班定期整理报送领导小组,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3.各地(州、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定期向工作专班报送相关数据,数据清单另行制定。
(三)宣传报道制度
1.指导运输行业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新举措、新成效,引导社会各界关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参与交通安全发展。
2.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主要媒体在报、网、端、微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深入宣传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作,广泛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和指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充分发挥社会、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开展正反两个方面典型教育,及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经验措施,通报工作不力的单位。
附件:1.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综合安全领域任务分解清单
2.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道路水路运输领域任务分解清单
3.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公路运营领域任务分解清单
4.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程建设领域任务分解清单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14日
附件1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综合安全领域任务分解清单
序号 |
项目 |
主要任务 |
牵头单位/部门 |
配合单位/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一)着力抓好各级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综合能力提升 |
1.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等重点内容,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工作需要,开展各级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学安全、知安全、懂安全、会抓安全的主动意愿和能力水平。把安全生产作为交通运输行业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通过网络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强各级交通运输行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日常教育培训。 |
厅安全监督处 |
厅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自治区建设管理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分年度开展 |
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
|
分年度开展 |
|||
2 |
(二)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 |
1.指导全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计划、分步骤推动各领域基本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并同步请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参加培训;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安排,落实2024年重点开展危险货物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水上交通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 |
厅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分别统筹、组织开展本领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自治区建设管理局、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分年度开展 |
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
|
分年度开展 |
|||
2.提升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考验学质量,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懂法律法规要求,懂本企业安全重点,懂同行业典型事故案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公路建设工程“三类人员”、道路运输“两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严肃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代培代考或缺考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行业秩序,严格考试管理,提升培训考试质量。 |
厅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按职责分工 |
自治区建设管理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分年度开展 |
||
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
|
分年度开展 |
|||
3 |
(三)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 |
1.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组织监管人员全面学习掌握本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采取深入企业宣讲、组织集中培训、主流媒体解读等方式加强宣贯,督促各企业通过培训、帮带、实战等方式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保证执法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查得出、找得准,坚决防止降低或歪曲标准的情形。 |
厅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分别组织开展本领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自治区建设管理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分年度开展 |
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
|
分年度开展 |
|||
4 |
(五)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
1.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事故多发、高危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落实覆盖企业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拒不整改等,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督促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通知到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
厅安全监督处 |
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
|
2.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制定自治区交通运输事故隐患管理办法,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
厅安全监督处 |
厅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自治区建设管理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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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
|
2024年 |
|||
3.健全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销号,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并建立长效机制。 |
厅安全监督处 |
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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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加强工程地质勘察深度,科学选线选址,合理避让地质灾害等危险区域。 |
综合规划处 |
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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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六)加强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 |
1.加强自治区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建设,建成集应急指挥、会商研判、技术支撑等功能于一体的指挥场所。运用大数据、融合通信、人工智能等手段搭建应急指挥信息化系统。围绕常态、非常态应急任务定位,健全完善指挥运行工作机制,配齐配强指挥体系力量,组建专家支撑和技术保障团队,科学指挥决策、高效应对处置。指导各地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建设,2026年底前基本形成上下贯通、各负其责、相互支撑、一体应对的自治区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体系。 |
厅安全监督处 |
厅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自治区建设管理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厅信息中心、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
2026年 |
6 |
(七)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
1.严把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关,道路运输、公路工程建设领域所有员工必须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可上岗。 |
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
|
|
2.根据各领域细化完善的企业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严格事故多发、高危领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重要内容。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严把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关,必须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可上岗。 |
厅安全监督处、厅建设管理处 |
厅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公路管理处、自治区建设管理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厅信息中心、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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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安全行为自律。 |
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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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聚焦从业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事故多发、高危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强化交通参与者行前安全培训,让从业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掌握自救互救能力。加强“两客一危”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培训,推动提升在突发情形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能力。 |
厅安全监督处、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公路管理处分别组织开展本领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自治区建设管理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分年度开展 |
||
地市州交通运输局 |
|
分年度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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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八)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
1.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指导企业从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基础保障、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按要求定期对制度适用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推广先进经验。 |
厅安全监督处 |
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公路管理处、自治区建设管理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持续推进 |
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
|
持续推进 |
|||
2.规范企业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管理,督促企业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到对企业外包工程(项目)、外包人员同管理、同培训、同考核。深化整治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缺失、外包工程施工队伍挂靠资质问题,严格依法处理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情形。 |
厅安全监督处、建设管理处 |
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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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构建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并编制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地震、道路运输、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等关键性专项应急预案。 |
厅安全监督处、厅公路管理处、厅运输管理处 |
厅农村公路管理处、自治区建设管理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
2024年10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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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九)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 |
1.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举报或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 |
厅安全监督处 |
厅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自治区建设管理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
2024年 |
2.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联网+执法”等方式,加大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力度,聚焦重大风险隐患,深入推进精准执法,严厉“打非治违”。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检查抽查工作机制。组织对事故多发、高危领域企业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为重点内容,强化监管人员能力培训。 |
厅安全监督处、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自治区建设管理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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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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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各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学习,组织开展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助力执法队伍业务能力水平提质增效。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
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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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充分发挥各方专家优势,邀请国家部委、行业领域专家通过“开小灶”、“重点帮扶”等方式对道路运输、公路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组织专家对“两客一危”、公路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深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厅安全监督处 |
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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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交通运输平台资源整合,深入推进精准执法,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十现场”执法。 |
厅安全监督处、公路管理处 |
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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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十)提升全民交通运输安全素质。 |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普及。鼓励各地开展安全生产体验馆和警示教育、实训教育、科普基地建设。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
厅安全监督处、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自治区建设管理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持续推进 |
2.配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统筹用好农村公路护路员等力量,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
厅农村公路管理处 |
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
|
附件2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道路水路运输领域任务分解清单
序号 |
项目 |
主要任务 |
牵头单位/部门 |
配合单位/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一)着力抓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
加强自治区道路水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现状摸排。梳理分析历年自治区道路水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技术支持单位,通过实地走访、调研交流、现场查勘等方式,对自治区道路水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把握安全生产形势现状,明确高发易发生产安全事故类型,从制度建设、体系建设、能力建设、问题隐患等角度剖析问题,提出建议。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
2024年 |
开展自治区道路水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组织各级单位全面辨识排查自治区道路水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形成自治区道路水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落实道路水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针对全面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排出轻重缓急,由从业企业列出工作清单,优先防控处置重大风险隐患,结合正在开展的各专项行动和整治工程,及时抓好风险防控与隐患整治。 |
厅运输管理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
2024年 |
||
强化自治区道路水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导。编制形成自治区道路水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技术指南,形成一套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策。根据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针对性提出并落实安全监管对策。 |
厅运输管理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
2024年 |
||
2 |
(三)着力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 |
2024年重点开展道路水路运输领域(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水路客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同步安排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参加培训。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
2025年 |
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以考验学质量,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肃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代培代考或缺考行为。 |
厅运输管理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26年 |
||
3 |
(四)着力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 |
全面细化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
2025年 |
严格事故多发、高危领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重要内容。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
2026年 |
||
高度关注“两客一危”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和水上旅游船舶等领域驾驶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强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指导、监督,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
2026年 |
||
加强“两客一危”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培训,推动提升在突发情形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能力。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重点针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泄漏、爆炸、火灾、中毒等情形加强应急演练。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年 |
||
对运输企业的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全面检查。 |
厅运输管理处 |
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25年 |
||
4 |
(六)着力抓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指导企业从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基础保障、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按照要求定期对制度适用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推广先进经验。 |
厅运输管理处、安全监督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
2026年 |
加大运输企业和船舶体系审核及现场检查力度,严格不符合规定情况闭环管理,开展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限期整改试点工作。 |
厅运输管理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26年 |
||
加快推动应急体系建设。推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理顺“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应急预案体系。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年 |
||
5 |
(七)着力抓安全科技引领支撑 |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动态预警提示。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率达到95%,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应用,推进在营运车辆上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年 |
||
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使用,加大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等主动安全技术在重型营运货车上的推广应用,鼓励营运车辆安装辅助自动驾驶技术装备。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年 |
||
会同公安交管部门推动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营运车辆退出运输市场。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
2026年 |
||
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效,推动健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长效机制,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等超限运输车辆治理,推动提升货运装备本质安全水平。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26年 |
||
依托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加强对企业落实动态监控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动态监控监督及管理行为,更好发挥动态监控系统对车辆运营过程的监督作用。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年 |
||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运行情况月通报》制度,不定期对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考核结果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疑似不使用电子运单排名靠后的地州进行通报督查,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
2026年 |
||
推进车载智慧视频监控终端使用,实现全区“两客一危”车辆全覆盖安装。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年 |
||
6 |
(八)着力抓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
强化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领域安全治理。督促指导道路客运接驳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接驳组织方案,规范开展接驳运输。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年 |
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加大与公安、应急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年 |
||
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制度,严防车辆“带病运行”。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25年 |
||
依法严查客车非法营运、疆内客车超越许可运营、省际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或未按备案路线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脱离动态监控以及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等行为。 |
厅运输管理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
2026年 |
||
依托重载货车动态监控数据,联合公安部门精准筛查并布控涉嫌严重疲劳驾驶货车和驾驶员,严肃查处疲劳驾驶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厅运输管理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
2025年 |
||
指导各地严格旅游包车审批管理,督促车辆所属企业及时排查治理旅游客运安全隐患。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
2026年 |
||
严把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关,按照《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对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发布的有关车辆型号,开展达标车辆核查;认真核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达标车辆核查和车辆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等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配发车辆《道路运输证》。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
2026年 |
||
强化水上交通领域安全治理。全面运行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机制,2025 年底前实现与船舶监督管理信息互联互通。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26年 |
||
加强注销未登记船舶治理,规范分类处置措施,严防船舶注销后失管失控,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统一推进“三无”船舶治理。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26年 |
||
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治理效果评估制度。 |
厅运输管理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26年 |
||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覆盖企业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 |
||
对自查发现、主动上报、及时整改的,原则上不予处罚,对不自查、不报告、迟迟不能完成整改的,从重处罚,对假整改、不整改且冒险组织生产作业的,依法将实际控制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厅运输管理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24年 |
||
全面检查运输企业的车辆技术档案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测的运输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年 |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格继续进行开展清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依规责令其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依规吊销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或者核减相应的经营范围。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26年 |
||
重点围绕“两客一危一货”严肃道路运输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大对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的行政检查力度,依法重点检查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车辆动态监控、车辆检测、维护等情况。 |
厅运输管理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26年 |
||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企业,以及事故多发、安全隐患较大的运输企业,要限期进行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应依法吊销其运输经营许可证。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26年 |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持续推进自治区“两客一危”及重点普货运输企业挂靠运营专项整治工作,清理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名称与经营者名称不一致的“两客一危”车辆,整治企业未按规定对所属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企业未按规定对所属车辆进行动态监控,未按规定对所属车辆派发(配发)相应单证等经营行为,清理一批“挂而不管”、不落实主体责任违法违规运营企业,清理一批长期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不断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26年 |
||
常态化开展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但道路运输证未注销的营运车辆清理工作。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年 |
||
7 |
(九)着力抓项目工程专项治理 |
落实自治区道路水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闭环智能化监管。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年 |
强化货运车辆风险隐患源头治理。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年 |
||
8 |
(十)着力抓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指导 |
编制自治区道路水路运输(含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国际道路运输、城市旅客运输、水路旅客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手册,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化。 |
厅运输管理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
2026年 |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为重点内容,强化监管人员能力培训。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年 |
||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学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助力执法队伍业务能力水平提质增效,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
厅运输管理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25年 |
||
充分发挥各方专家优势,组织行业领域专家通过“开小灶”、“重点帮扶”等方式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 |
厅运输管理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
2026年 |
||
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危领域专家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深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厅运输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年 |
附件3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公路运营领域任务分解清单
序号 |
项目 |
主要任务 |
牵头单位/部门 |
配合单位/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一)着力抓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
加强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公路运营领域安全生产现状摸排,从人、车、路、环境、管理等角度剖析影响自治区普通公路本质安全的主要问题,针对性提出设施提升、养护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4年 |
开展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公路运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形成风险隐患清单。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6年 |
||
强化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公路运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导,编制自治区普通公路运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风险防控技术指南。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4年 |
||
开展奎独乌地区公路运营安全生产一体化提升,推进风险隐患排查与安全提升,对复杂通行条件下的平交道口开展专项整治。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伊犁州、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 |
2024年 |
||
编制自治区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技术指南。 |
厅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厅农村公路管理处,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4年 |
||
结合自治区公路运营实际情况,增强公路运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的操作性和实用性。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6年 |
||
严格落实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要求,坚持和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并大力推进普通公路治超现场执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6年 |
||
编制自治区公路本质安全指导意见,明确自治区公路本质安全水平、主要影响因素、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
厅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厅农村公路管理处,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4年 |
||
2 |
(三)着力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 |
开展2024年度公路运营领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厅公路管理处 |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4年 |
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以考验学质量,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
厅公路管理处 |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6年 |
||
3 |
(四)着力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 |
全面细化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 |
厅公路管理处 |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5年 |
4 |
(八)着力抓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
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
厅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6年 |
建立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健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排查整治的专业性。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6年 |
||
完善对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6年 |
||
建立完善的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体系,对隐患进行深入剖析,科学制定预防措施,为公路安全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6年 |
||
加强大件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强化大件运输通行监管智能化,进一步提高未经许可擅自上路行驶、车证不符、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现查处能力。 |
厅公路管理处 |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年 |
||
指导各地对路侧计算净区宽度范围内有车辆可能驶入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高压输电线塔、危险品储藏仓库等设施,跨越大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高速铁路的桥梁以及特大悬索桥、斜拉桥等缆索承重桥梁,严格按建设期标准规范要求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6年 |
||
5 |
(九)着力抓项目工程专项治理 |
落实“新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公路运营风险隐患模块功能升级方案。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5年 |
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完善重大节假日、恶劣天气公路运行保障调度应急管理机制,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运行,实现公路安全保障能力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6年 |
||
完善标准体系和措施,推进公路运营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标准化管理。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6年 |
||
推进公路危旧桥梁(危隧道)改造、长大桥梁隧道健康监测系统建设等专项工程实施,持续开展国家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5年 |
||
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防灾减灾能力。 |
厅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年 |
||
结合“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组织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培养和树立一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整治示范线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5年 |
||
组织开展示范项目现场考察和经验交流。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6年 |
||
针对2024-2025年普通公路精细化提升工程,开展精细化设计方案技术咨询和交工验收安全评价。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5年 |
||
开展普通公路平面交叉口风险隐患排查与治理,编写可示范可推广的案例集。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6年 |
||
对自治区普通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作成效进行总结,对“十四五”期间完成的普通国省道精细化提升实施路段进行评估,提出下一步自治区普通国省道安全提升要求。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6年 |
||
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养护作业现场安全员的配置和监管力度,严格养护施工车辆、人员进出管理,强化施工作业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加大施工封道信息发布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和作业程序开展生产作业,落实环境观察瞭望、障碍清除、避让警示等安全保障措施。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6年 |
||
加大监管力度,层层细化监管责任,压实养护工程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养护工程施工方案执行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6年 |
||
6 |
(十)着力抓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指导 |
编制自治区公路运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手册,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化。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4年 |
充分发挥各方专家优势,组织行业领域专家通过“开小灶”、“重点帮扶”等方式对公路运营领域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 |
厅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各地、州、市公路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
2026年 |
附件4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程建设领域任务分解清单
序号 |
项目 |
主要任务 |
牵头单位/部门 |
配合单位/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着力抓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1) |
聚焦高风险领域抓源头管控。重点针对桥梁高空作业、多层面立体交叉作业、土石方爆破作业、高边坡防护作业、两区三厂等施工组织管理难度大、安全风险高、安全隐患叠加增多的作业工序、环节、场所,督促从业单位进一步强化施工风险防控和安全管理,完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加大施工便道、桥梁高空交叉、隧道开挖、路堑高边坡、临时用电等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风险防范举措,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
企业主导完成 |
—— |
—— |
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防控机制。严抓设计和施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落实。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逐一落实项目部、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企业要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外界环境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及时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保障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 |
厅建设管理处 |
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支队 |
—— |
||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站、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摸排发现的问题,结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需求,依托示范项目,建立定期滚动排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评估验收、监督检查、约谈挂牌等制度,全面构建以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工作机制。 |
厅建设管理处 |
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支队 |
2024年7月 |
||
2 |
着力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2) |
深化交通建设工程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企业制定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并严格按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对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实训、实操、实考。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把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关,企业所有员工必须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可上岗。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健全完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
企业主导完成 |
—— |
—— |
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动态管理。参建单位要在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建设单位应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科学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并形成长效机制。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严格培训考核,实施规范化管理。 |
企业主导完成 |
—— |
—— |
||
聚焦企业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确保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
企业主导完成 |
—— |
—— |
||
3 |
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自查自纠(3) |
排查复工复产。参建单位应针对大型临时设施、特种设备、施工驻地等高危环节的安全风险再核实,尤其是钢结构的大型预制场、钢筋加工场和两层以上彩板房的人员宿舍,在风险评估中进行评价同时进行安全检查。交通主管部门应结合项目所在地区气象、地质等预警信息,督促项目指挥部(项目公司)提前采取预防特殊季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南疆地区已开(复)工项目尤其是山区项目设立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通知的机制,制定防洪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做好演练。重视由于融雪及强降雨带来的洪水风险,山区项目注意河道区域作业的防洪防灾工作,做好工程纵横向排水,避免短时大量降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害。北疆地区做好开工前的检查,严防安全生产风险转化为安全隐患。 |
企业主导完成 |
—— |
—— |
抓好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各项目指挥部(项目公司)对新建和续建项目的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并进行检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抽查,不具备开(复)工条件的责令整改至满足要求。开工前督促各项目指挥部(项目公司)对在建的公路项目开展开工前的安全大检查,按照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的内容逐条认真检查,重点督促各从业企业从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岗位安全职责,对从业企业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情况进行一次严查,强化复工后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 |
企业主导完成 |
—— |
—— |
||
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总要求,各单位按照职责具体负责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实施。督促交通建设工程参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保障人员、设备、材料、资金、技术和管理的全要素投入,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保障;提前落实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
厅建设管理处 |
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支队 |
2024年12月 |
||
4 |
狠抓现场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5) |
加大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检查。厅片区服务指导组、交通执法局质监执法支队将风险较高的长大隧道、桥梁、高边坡、深基坑、大型临时性工程等作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强化对施工作业防突风、防火、防中毒、防触电等措施的检查。严查关键部位、重点环节管控措施及施工工序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抢赶工期行为,严厉打击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提供安全保障。 |
厅建设管理处 |
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支队 |
按需按次(明确检查范围和频次) |
开展桥梁隧道高边坡工程专项整治。各地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单位重点围绕桥梁基础、梁板上部、桥墩(柱、塔)、隧道初支、隧道仰拱、不良地质区域路堑边坡开挖等关键部位开展排查。严禁锚具夹具、桥梁支座等未检查出厂合格证明和未进行进场抽检就投入使用,严禁满堂支架、移动模架、爬模、挂篮等未进行设计验算或未进行验收就投入使用,严禁架桥机、龙门吊、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不按操作规范作业。强化设计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控量测工作,及时掌握隧道围岩变化情况,根据围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围岩支护参数,确保工程安全有序开展。路堑边坡严格开挖一级防护一级,尤其针对不良地质体、老滑坡体等区域的路堑边坡,按既定监测方案开展监控量测,并制定应急初支措施。强化现场安全防护,严格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搭设安全作业平台、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严格做到“无防护、不施工”。 |
各地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导完成 |
—— |
—— |
||
开展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作业场所防灾专项治理。各地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建设项目建立“ 两区三厂”建设与管养安全常态化监管机制。重点核查选址和布局是否合理、加固和防护是否到位、监测和预警是否开展、预防和应急是否布置。鼓励项目采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卫星通信、遥感遥测等先进技术手段,运用物联网等前沿技术,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精度和效率。汛期应设置“吹哨人”应急“叫应”“叫醒”机制,建立有效的紧急撤离机制,及时实施人员转移安置。 |
厅建设管理处,各地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导完成 |
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支队 |
2024年12月 |
||
开展大型临时结构工程防垮塌专项整治。建设单位宜在招标文件中,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拟选用的特种设备或专用设备提出出厂年限、设备状态和进场条件等相关要求。施工单位应选用具有与安拆设备相符资质的企业和人员开展安拆作业。监理单位应加强现场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安拆过程管控,严格按方案实施,严防因临时安全设施不到位、不合规、不合格等情形导致的事故。参建单位应将大型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工作重点查处证件不真、型号不符、状态不佳、使用不当、人员无证等违规违法行为。 |
各地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导完成 |
—— |
—— |
||
5 |
着力抓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6) |
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交通运输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即将出台,出台后立即组织监管人员全面学习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事故教训和行业普遍认知确定本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采取深入企业宣讲、组织集中 培训、主流媒体解读等方式加强宣贯,督促各企业通过培训、帮带、实战等方式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的学习,保证执法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查得出、找得准,坚决防止降低或歪曲标准的情形。 |
厅建设管理处 |
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支队 |
2025年6月 |
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销号,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并建立长效机制。 |
厅建设管理处 |
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支队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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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治理效果评估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企业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自查发现、主动上报、及时整改的,原则上不予处罚;对不自查、不报告、迟迟不能完成整改的,从重处罚;对假整改、不整改且冒险组织生产作业的,依法将实际控制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企业主导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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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着力抓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指导(7) |
对工地现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现象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行政执法。对屡教不改工地的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处罚额度顶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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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基层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并精准执法。各地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机制,结合属地安全生产特点组织编制执法培训教材,持续提高执法的专业性、合法性。各地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质效,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各地可针对属地常见高风险作业、技术力量不足等特点,组织行业专家进行安全执法指导帮扶。 |
厅建设管理处 |
厅安全监督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支队 |
2025年10月;按需按次(明确监督检查范围和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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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机制,发挥安全生产“吹哨人”作用,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并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定期公布举报典型案例,提高全社会对举报的关注度,推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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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行业禁入、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执法检查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针对安全生产常规监督检查和安全风险隐患整改落实专项督查需要。 |
厅建设管理处 |
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支队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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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各方专家优势,邀请行业领域专家通过“开小灶”、“重点帮扶”等方式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扎实推进专家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深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
厅建设管理处 |
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支队 |
按需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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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安全科技支撑和推动数字化转型。各地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鼓励公路工程项目,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的科研工作、固化成熟的经验成果转化为地方指南或地方标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项目应积极探索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模式。 |
厅建设管理处 |
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支队 |
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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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 |
梳理分析2年来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从现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等方面,摸排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把握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现状。 |
厅建设管理处 |
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支队 |
2024年6月 |
其他 |
针对试点项目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督促建设单位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建议并实施,全面提升试点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固化成熟经验、形成可复制模式,组织开展安全精品示范项目现场考察和经验交流。 |
厅建设管理处 |
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支队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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