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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执法支队党委关于落实交通运输厅党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10-29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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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执法支队党委关于落实交通运输厅党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交通运输厅党委统一部署,2024812日至92日,交通运输厅党委第二巡察组对塔城执法支队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1228日,巡察组向塔城执法支队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共反馈4大类12方面35项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塔城执法支队党委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交通运输厅党委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深入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剖析问题根源。同时,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指出的4大类12方面35项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126条具体整改措施。

(二)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充分发挥上下联动的整改合力,定期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先后组织召开党委会议3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4次,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有序推进。同时,对整改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查、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问题解决成效,切实以督导压力推动整改动力,保障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目前,针对整改巡察反馈的35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成33项,阶段性完成2

(三)强化成果运用,健全长效机制。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通过全面深入查找制度漏洞,系统梳理、修订并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资金支付、“车务通”动态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26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逐步形成以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厅党委重大工作部署有差距方面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坚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上半年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15次。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四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制定涉密人员管理办法,组织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16份,学习相关保密规章制度和警示教育典型案例10余次,有效提升全员保密意识。

2.加强法制建设,推动依法行政。一是组织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交通运输部党组和厅党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制定支队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普法计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目标。二是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邀请法律顾问深入解读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程序规定、证据收集与审查等方面内容,指导执法人员准确掌握运用。三是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合作,建立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出具合同法律审查意见书,进一步提升合同管理规范性和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3.坚守安全底线,打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全员安全责任意识。二是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关注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安全规范。同时,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三是每周对“车务通”进行调度,检查执法车辆的行驶状况,并每月撰写月度专题报告,有效提升执法车辆的安全管理水平。四是修订完善支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切实落实重大隐患的排查与整改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4.聚焦主责主业,履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法治建设、安全生产等主责主业领域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推动新思想真正根植于主业谋划、部署、落实的各环节。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制定印发支队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音像记录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三是加大路域环境整治的推进力度,定期对辖区路段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已整治设施进行“回头看”,严防反弹,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四是提升执法人员的科技素养和信息化应用能力,深入学习科技化、信息化执法相关知识4次,制定电子巡查实施办法,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辅助性电子巡查,目前已开展24次,持续提升执法效能。五是修订完善支队项目管理办法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档案的分类、归档、借阅、保管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切实提升项目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1.压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规定纳入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建设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计划,进一步促进党内政治生活从严从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传达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安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落实。

2.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一是按照“三化建设年”工作要求,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及时组织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思想认识。二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集中培训,学习理论知识、纪检业务和教育整顿方案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箱6处,制作公众监督投诉举报宣传海报42份,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并建立台账。四是常态化推进廉政教育,传达学习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相关文件,发送廉政短信8条,累计提醒人数达490人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9次。

3.强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一是切实发挥职能,督促修订完善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加强对党委会议会前酝酿、会中决策、会后落实的全过程监督,对“三重一大”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进行监督。二是研究制定工作总结审核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审核工作总结中的责任,确保总结内容真实反映工作实际情况,杜绝形式主义和虚假报告。三是按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每季度组织人员开展起底排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四是督促完善支队内部控制制度,扎实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规程,定期对物资采购管理、项目招投标、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堵塞关键领域监管漏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对违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程序合法合规。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方面

1.严明政治规矩,规范议事规则。一是严格落实党委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贯彻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列席监督会议议事程序,确保决策过程的公正透明。二是优化专题会议制度,党委会前召开专题会议,做好会前充分沟通酝酿,确保议题不缺项、不漏项。三是规范会议材料的存档流程。对会议议题、附件材料以及会议记录和纪要等文件进行仔细核查,确保准确无误后归档,以保证会议材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一是把选人用人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专题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组织学习,确保深入理解并严格执行。二是依据公务员招录程序,选拔新录用6名公务员,充实到财务、纪检及基层执法岗位,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三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结合支队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干部管理权限要求开展职级晋升工作,确保推荐工作聚焦岗位需求和人岗相适原则。四是制定支队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方案,将符合资格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纳入后备干部储备库,并按照考核评估情况及时调整优化,确保年轻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活力与竞争力。五是修订并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查(借)阅和转递制度,进一步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

3.规范组织生活,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一是修订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各党支部的学习计划,作为首学内容,确保全体党员能够及时学习、深入领会,并将其作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目前各党支部集中学习120余次。二是各党支部严格执行“首学小时”制度。及时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方针政策、时事热点以及业务知识等内容,确保党员了解和掌握党的最新动态,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推动党支部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研究制定基层执法大队党支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确保其提交议题符合支队党委议事范围和程序要求。

(四)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统筹巡察反馈、以往审计和上一轮巡察整改未完成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销号责任人加强整改,将问题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持续推进,并定期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持续强化对整改的监督检查,提升巡察整改成效。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深化整改落实工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上级党委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塔城执法支队党委将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始终坚持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态度不松懈、力度不减弱,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完成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紧盯不放,持续跟踪,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严肃问责。

(二)扎实抓好制度落实。从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抓好学习传达、指导督促、执行落实、监督问责等制度执行的各环节,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长效,切实转化好、运用好、拓展好巡察成果。

(三)推动成果转化运用。把巡察整改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路域环境治理、超限超载治理等工作力度,保障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畅通;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交通运输执法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01-6160086;通信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伊宁路291号,邮政编码:83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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