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执法支队党委关于落实交通运输厅党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10-29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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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执法支队党委关于落实交通运输厅党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交通运输厅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14日至9月3日,交通运输厅党委第四巡察组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乌鲁木齐执法支队党委(以下简称:支队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2月30日,厅党委第四巡察组向支队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政治责任,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担当
(一)强化思想认识
支队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补齐工作短板、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契机,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刻领会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将整改作为政治任务,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支队工作各个方面。
(二)压实整改责任
支队党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上下联动。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54个具体问题,结合实际制定223项整改措施,制定完善制度15个,管理办法及方案16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的闭环体系。
(三)严格督导推进
支队党委以专题会、月例会等形式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整改台账逐项督查进度,对整改滞后事项及时预警、督促整改,确保所有问题不悬空、不落空。先后召开党委会2次,专题会7次,推进会3次。整改完成51个问题,完成率91.67%;完成整改措施220项,完成率95.6%。其他整改事项正全力推进。
二、压实任务,精准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一是支队党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重要内容。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二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自学、集体学、参观红色基地、观看视频资料等形式,深入交流研讨,不断提升理论学习实效。三是发挥好党委领导作用,制定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政务会议制度、专题会议制度,规范党委会议、议题审批、记录、议定事项督查督办,细化党委重大问题清单。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效,确保厅党委、区局党委及支队党委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提升执法水平,不断增强工作质效。一是制定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计划,召开路域环境专项整治部署会议4次,签订承诺书3份,明确责任范围、责任目标、责任内容,根据责任状规定时限开展整治工作。二是与相关单位形成联动,针对所属路段开展共同治理,形成资源、信息共享,办理许可案件3起,整治753处,整治完成率53.4%。三是印制“依法严厉打击‘百吨王’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护公路基础设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专项宣传资料3000份。四是流动治超检测车辆4207辆,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100辆,卸载货物3003.78吨;固定治超检测车辆160551辆,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31辆,卸载货物214.64吨。五是制定大件运输车辆“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方案,抽查大件运输车辆71辆,查处非法大件车辆12辆,实施行政处罚63500元,发放通知书共23份。
3.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强化法治思维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做到每次支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学法。各执法大队根据支队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结合实际采取法制工作会议、业务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高频行政执法事项减免责清单等内容。坚持法制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法治意识。二是加强执法培训,支队党委开展法治讲座及培训5次,累计参培人数130余人,组织法制考试2次,累计考试人数近300人,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2次,旁听累计人数30人。案件回访2次,回访案卷37卷。持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支队党委组织各执法大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督促执法人员规范执法。
4.增强风险意识,筑牢安全防线。一是支队党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自查8次,排查安全隐患139起,立查立改128起,限期整改11起,整改率为92%。安全培训19次,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5场次,培训人员429人次。二是不定期对三级监控、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以及车载执法终端的上线率及使用情况调度36次。确保各类执法设备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保障执法活动依法、公正、透明进行。三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2次,参与演练人员达50人次,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1.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支队党委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规定以及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2次,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会议1次,与支队各党支部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4份,巡察整改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6人。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支队党委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3份,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汇报,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5人次。三是开展警示教育25场次、731人次。向干部职工家属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98份。
2.持续强化纪检监督职责。一是严格履行纪委同级监督职责,督促党委完善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加强对党委会议会前酝酿、会中决策、会后落实全过程监督。二是压实纪委监督职责,组织纪检干部业务培训,专、兼职纪检干部学习测试共7人次,支队纪委抽调大队纪检员跟班学习,提升主动发现问题和线索的能力。三是不定期对各大队流动治超,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5个,下发整改意见函6份。四是督促完善内控制度,纪检监察部门靠前监督,加强对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车辆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等关键领域的监管。从支队内部容易发生问题岗位梳理104条风险点,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121条。规范招投标制度,制定招投标监督台账,对招投标重要事项记录,强化闭环管理,并确保监督工作可追溯。
3.不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一是支队党委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学习方案,通过读书班、上党课、警示教育等形式深入交流研讨。二是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反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注重线索收集整理,建立台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三是畅通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建立信访台账。支队党委印发明察暗访工作方案,将执法规范情况、执法行为与纪律、执法工作成效、队伍管理与建设等内容纳入明察暗访,以查促改、以查促规范,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好学习计划和交流研讨,支队党委科学谋划制定工作要点,有针对性提高班子解决突出矛盾和复杂问题能力。二是按照分管工作,开展基层调查研究,针对支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形成较高质量调查研究报告4篇。设立“路长制”管理模式,层层压实各项工作责任。
2.提升基层工作能力。一是扎实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梳理人员情况,改善人才结构。二是制定“双标兵月月评”活动方案,每月由各党支部评选,支队党委通报,激励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每季度对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考试,促进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四是完善军训管理相关规定,促进支队风纪建设。五是支队党委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真正让能干事的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推动支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3.夯实党建基础工作。一是支队党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党建工作要点,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及“一岗双责”责任书。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党支部、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在党建工作中的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每季度利用季度服务督导对各党支部“首学党的创新理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制定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计划,就“党建+执法培训”、“党建+社区共建”、“党建+支部联建”、“党建+执法监督”等活动进行安排,为推动党建品牌建设提质增效提供部署指导,切实把党建工作的成效转化为推动业务工作发展的动力。四是各党支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自查,形成相关报告上报支队人事科存档。
(四)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方面
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支队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巡察整改情况推进台账,明确整改销号责任人,持续强化对整改的监督检查,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工作
在厅党委第八轮巡察工作中,支队党委认真对待巡察组的各项反馈意见,积极开展了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然而,我们也深知整改工作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绝非一蹴而就。今后,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支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新的起点,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已完成整改的巡察问题防止问题反弹,对暂未整改完成的巡察问题坚决改彻底、改到位,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1-3839222;通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市区河南东路756号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乌鲁木齐执法支队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8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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