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巡察工作

【巡察整改】沥青储运总站党总支关于落实交通运输厅党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3-12-11 17:39

【字体:

打印本文

浏览量:

沥青储运总站党总支关于落实交通运输厅党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2023316日至415日,交通运输厅党委第三巡察组对沥青储运总站党总支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3524日下午,向总站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沥青储运总站党总支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先后组织召开6专题会议会议,5次党总支会议,次巡察整改推进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制定81项整改措施。截至1130日,已完成79项整改措施,整改率为97.53%。期间制定、修订规章制度5项,采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1人次通过巡察整改,领导班子干事创业状态更积极,建章立制,补充和完善各项制度办法,内部管理更规范,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显著提高集中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巡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推动中心工作不力”问题。一是总站党总支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向前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完成仓储费评估并出具了资产年租金水平项目评估报告二是积极推进沥青储运总站两个生产区建筑物以及设备设施整体对外公开租赁招标工作,经中心党委、厅党委研究同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完成沥青储运总站两个生产区对外公开租赁招标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今年以来召开安全工作例会11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投入安全专项资金120余万元,开展管理一科沥青罐安全评估工作,完成管理二科燃气锅炉设备设施购置、装配、修缮工作;开展11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动态台账,已累计查出21处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成

(二)针对“履行整改监督责任不力”问题。一是总站党总支积极推进两个生产区对外公开租赁招标工作,以高于起租价58.4万元的价格,完成两个生产区对外公开租赁招标工作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二是多次与方夏会计事务所沟通协调,责成重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内容进行了更正形成了闭环三是经政策宣贯和思想工作6名职工2名退休职工违规购买商业补充医疗险已全部追回四是针对3个问题具体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针对未建立整改长效机制问题。一是总站建立财务常态化学习制度,先后6参加中心财务审计处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经自查,无现金支票结算现象发生截至目前总站财务为干部职工办理公务卡52,全部启用公务卡结算。二是沥青储运总站成立专门工作组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目前已交由物业公司进行市场化管理。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弱项的整改

(一)针对“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问题。一是总站党总支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学习任务党员干部职工认真撰写心得体会,2023年以来开展党务知识测试2次;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主动性,建立每周理论学习机制,解决理论学习安排部署、督促落实不到位问题。二是总站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对党员干部职工心得体会、交流研讨等材料审核并签字总站党总支与机关、管理一科、二科党支部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结合沥青储运总站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截止目前召开2专题会议研究工作定期开展“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民族团结一家亲”结亲联谊活动,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按照中心党委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要求,结合主题教育建立沥青储运总站长效机制,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学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开展党员“双报到”工作16人次,按照清单完成各项办实事工作解决3干部职工急难愁盼问题。

针对落实事业单位依法治理有差距问题。总站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沥青储运总站法治宣传教育学习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参加11自治区“逢九必讲”法律讲座及中心党委举办的各类法律知识讲座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使依法治理融入沥青储运总站各项工作

三、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行业不正之风仍有不足的整改

(一)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不足”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沥青储运总站党总支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党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学习;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1人,诫勉谈话2人;修订完善了《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沥青储运总站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二是层层签订从严治党责任书;按照岗位职责重新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摸排,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并进行了整改;截至目前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三是党总支纪律委员严格履行合同中“廉洁纪律”条款涉及监督岗位的职责;认真开展第二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建立了监督制约机制,发挥监督制约作用,监督制约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有短板问题。一是总站党总支重新对沥青储运总站廉政风险点进行摸排,根据各科室岗位职责有针对性的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并进行了整改,形成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开展2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开展第二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实走常二是建立学习制度;对财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截至目前财务科进行业务培训6人次,学习制度文件3开展自查收回不符合规定报销的差旅费3笔。三是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掌握财务政策法规,堵塞漏洞财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退还到期3个维修项目质保金,后期项目采用质保函形式进行项目质保。

针对作风建设有短板问题。一是总站党总支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党总支书记与科室领导干部、负责人集体谈话,与年轻干部集体谈话,与各科室领导负责人分别谈话,根据岗位职责结合工作实际丰富谈话内容,紧扣干部队伍建设、罐区整体租赁、物业移交、事业单位改革等问题,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党总支书记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工作,结合各项业务工作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形成总站党总支书记综合科对上报文件审核把关机制,不断提高文件质量和办文效率,杜绝作风漂浮现象。

四、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仍有短板的整改

针对发挥领导作用不明显,班子建设有差距问题。沥青储运总站党总支结合主题教育和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主动与相关处室对接,研究体制改革、转变职能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完成沥青储运总站两个生产区整体租赁工作;认真建立职工等级晋升难等问题清单,2023年已办结工勤岗位等级晋升4人,另有1人正在办理中;积极推进并完成3名退休人员手续办理工作。二是按照会议制度,严格规范会议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对党总支、机关党支部会议进行分类记录,党总支会议记录、机关党支部会议记录由专人记录三是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组织生活会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各项规定,专题组织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体党员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切实提出改进措施,并一一进行整改。

针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总站党总支根据实际报中心领导批示同意后,对管理一科、二科负责人劳资业务人员办理职工退休业务人员进行调整加强岗位相适工作。二是制定2023总站党总支教育培训方案,按照培训方案对各科室业务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对违反考勤制度1名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并提交书面检查材料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针对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一是制定2023年沥青储运总站党总支党建工作要点按照上级党委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党建品牌活动按照主题教育要求,结合主责主业,开展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二是总站党总支已培养积极分子7名,发展对象1按照要求积极协调办理退休党员转社区工作未能及时转入社区的退休党员由所在党支部组织学习及各项活动按照标准对沥青储运管理一科、二科党员活动室进行改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提高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基层党员力量三是各党支部利用新媒体、学习强国APP、红色教育基地等载体丰富教育内容,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党支部书记同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向基层延伸、向一线拓展;全体党员参加党务知识培训,经常组织应知应会考试测试打牢党员理论基础;调整党建工作岗位人员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五、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促进单位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沥青储运总站党总支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总支及各支部的“第一议题”抓好学习贯彻,不断加强单位政治建设。针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整改工作长期见效,坚决杜绝“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的情况发生,做好已整改问题“一事一档”印证资料的动态管理,随时补充完善并更新资料,既打好“攻坚战”,又打好“长久战”,切实巩固整改成效,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为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91-5282166;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委(监察室):0991-5282171;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巡察办:0991-5280319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52号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北七楼沥青储运总站。

中共沥青储运总站党总支

20231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