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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06-03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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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执法局、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交投集团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拟定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集中整治百日攻坚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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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针对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压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决定在全区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十五条硬措施,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强化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与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与加强日常性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运输企业基础工作结合起来,以道路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坚决淘汰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车辆和企业,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高发态势,实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

1.提高政治站位。指导督促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相关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两个绝对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国务院安委办十五条硬措施从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道路交通环境的高度,坚决扛起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责任。

2.健全责任体系。推动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相关单位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有关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各负其责,干部职工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具体工作,以高水平道路运输安全服务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分片包干工作机制,党政领导要亲自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亲自约谈辖区内近期发生事故企业及隐患排查过程中存在隐患风险多、问题较为突出的企业负责人。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机制建设,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4.加强培训教育。聚焦交通运输系统风险隐患辨识能力不足等难点问题,指导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相关单位采取线上培训、实地讲解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指导各单位树立用法治思维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思想,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能力。

牵头部门:厅安全监督处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交通综合执法局、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二)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1.全面审查运输企业经营资格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依规责令其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或者核减相应的经营范围。重点围绕两客一危一货严肃道路运输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大对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的行政检查力度,依法重点检查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车辆动态监控、车辆检测、维护等情况。近年来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污染危险化学品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进行再梳理,原因再分析,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企业,以及事故多发、安全隐患较大的运输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应依法吊销其运输经营许可证对新申请开业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对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要组织人员实地逐项核实其车辆、设备、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把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要积极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彻底清查长期未审验、经检测达不到相应技术等级标准或经营期限届满的车辆,依法注销经营手续。对非法改装的车辆,应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要全面检查运输企业的车辆技术档案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测的运输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全面检查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运输企业的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工作,运输企业不得聘用对发现的安全意识薄弱、技术水平不过关的驾驶员,要责令运输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和培训后方可上岗。同时,要督促运输企业在聘用从业人员时,严格审查其是否具有上岗资格,查询其是否有交通事故和违章记录,切实监督运输企业把好从业人员素质关。

4.加强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包车客运、超长班线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力度,引导其建立和健全包车运营管理制度和安全行车日志制度;要认真检查企业的安全例会、安全事故分析、安全考核、安全责任追究、档案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5.强化道路客运领域监管。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营运客车、旅游包车等长距离班车的行政执法,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特别是旅游客车的监督检查,严格旅游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查,严格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审核和包车牌证的发放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客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行为。加强对农村客运和夜间行驶客运车辆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外省籍客运车辆违规在我区经营、不按照客运线路标志牌或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对道路包车(旅游)客运市场和汽车租赁经营领域执法力度。

6.强化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22条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行政执法,加强对非法托运、超范围经营等行为的检查打击力度,强化危化品运输车辆检查工作,同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7.强化辖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监督运输企业配备符合规定的监控人员,建立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充分发挥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作用,动态排查辖区道路运输车辆违法、违规信息并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并且严格落实自治区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每月考核及运行情况的通报相关事项。强化辖区内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和开展第三方动态监控服务的企业监管。督促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商对所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和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设备进行核查,对不符合部标要求的终端设备立即更换,对向道路运输企业推送车辆违法违规信息、告知企业处置情况进行核查对核实发现存在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切实督促逐车整改。对不能正确履行动态监控职责的第三方动态监控服务商要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停止开展第三方动态监控服务。

牵头部门:厅运输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深入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和打非治违

1.强化超限超载治理。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加强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将治超重心从路面查处向源头监管转移,建立重点货运源头清单,分层、分类依法加强对政府公示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日常监管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绕行农村公路、躲避检测的违法货运车辆的整治力度,切实管好农村公路。从严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全区公路治超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路警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有机结合,实现执法联动、工作互补、信息共享,共同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2.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提升,制定监督检查计划,避免无效检查、重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现闭环管理。要加大对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

牵头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交投集团

(四)压实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

1.落实落细企业安全制度举措。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运输企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配备专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安全员,规模以上企业依法配备安全总监责令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实施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企业车辆动态监督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责令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落实车辆检测和维护制度,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禁止带病车辆投入运营。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开展相关负责人在岗情况抽查专项行动,通过赴企业现场提问等方式,对企业持证安全管理人员实行现场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严肃追查原因,依法督促整改。道路客运经营者要督促驾驶员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并配合客运站场做好车辆安全例检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要与站场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车辆和驾驶员的运营情况。

2.大力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确保运输企业依照行业从业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是强化重型货车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和应急驾驶培训,切实提升驾驶员对恶劣天气、车辆爆胎、路面湿滑、制动失效、车辆自燃等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实施监督检查时,重点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主要从企业安全教育学习安排、计划、学习内容、学习台账、学习音视频资料等方面入手,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造假,培训工作流于形式的依法依归严肃处理。同时组织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依托安全生产月契机,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实现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全覆盖,切实提高企业管理者和从业者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3.确保各类安全生产投入。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符合安全生产需求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运输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严肃查处安全生产投入违规挪作他用的行为,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4.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可借鉴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的经验与办法,见附件123) ,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辩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闭环情况及道路交通风险隐患管控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5.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牵头部门:厅运输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各网站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做好针对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集中宣传报道各单位要依托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活动开展广泛宣传,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出租车LED屏、公交车车载电视,收费站、服务区、客货运场站LED屏幕等宣传矩阵,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常态化宣传。

牵头部门:厅安全监督处、运输管理处、公路管理处

配合部门:厅宣教中心

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集团

、时间安排

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21010,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排自查20226月至20227月)。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立即组织对集中攻坚百日行动部署的各项任务开展自查,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地(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各类运输企业、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摸排,确保一个不漏,彻底摸清底数,建立清单,督促各类运输企业严格管控安全风险、彻底整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违法行为。

(二)全面清理20228月至20229中旬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持续保持对道路运输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打击态势,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违法行为不反弹、隐患彻底整改到位。要在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过程中,充分运用先进引领和典型曝光等手段,梳理一批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在全区进行推广;整治一批问题严重、屡禁不止的违法违规企业,并在全区进行曝光。

(三)总结提升20229月中旬至10中旬)。在前期集中整治和攻坚的基础上,梳理整治成效,总结整治经验做法,形成可长效实施的先进举措,持续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推动全区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有序实施。

(二)强化责任追究。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自治区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和部署,根据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对监管不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执法宽松软、瞒报、迟报事故人员严肃问责,处理情况要及时报送厅安委办。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强化年等工作,迅速动员部署,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百日行动落实落地。厅安委办负责组织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和厅运输管理处、安全监督处等单位(处室)组成专项督导组,采用“四不两直”、实地调研等方式,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按时完成任务。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630前完成全疆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以及年审过期问题的清理整治。要在1010日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请各单位于每月25日报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1013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李梦圆王绎涵,电话:18129298007 14799287329,传真:5280514

附件:1.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

2.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工作指南

3.生产作业风险防控表参考示例

4.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

一、总体要求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一般包括:

(一)生产区域、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中,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的;

(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存在缺陷的;

(三)因其他因素存在可能导致的。

2本工作指南旨在为企业进行隐患排查与治理提供参考,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隐患清单与整改措施。

3隐患治理实行单位负责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评估和整改的责任主体,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都必须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期间必须采取防范措施,重大隐患要逐级上报。

4隐患治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谁管理、谁负责;

)全员参与,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监控。

二、隐患排查

1隐患排查要做到全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倒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2隐患排查中可采用安全检查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事故树分析、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等技术方法。

3、隐患排查要根据实际开展日检、周检、月检、季检等检查,制定排查计划。

4隐患排查方式:

日常隐患排查,车辆落实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同时,落实车辆归场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和巡查。

综合性隐患排查,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的执行情况为重点,有关专项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检查。

专项性隐患排查,指对区域位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运输、操作、违章、消防和共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季节性隐患排查,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春节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洪水和坍塌;夏季防雷暴、防设备高温高压、防台风、防暴雨洪水、防暑降温、防疲劳驾驶;秋季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冬季八防。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应急物资、运输安排、安全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应急响应,信息上报等进行重点检查。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指单位内部或同类单位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安全检查。

三、隐患治理

1、针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健全隐患清单,落实整改。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2隐患治理实行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

3重大隐患项目应定期召开隐患项目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专题会议,确保所有项目专人监管、责任落实。


附件2

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工作指南

1要求

为了辨识和评价与企业及所属单位的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场所、人员、设备有关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以下简称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本工作指南旨在为企业进行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提供参考,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风险评价措施。

2内容

2.1 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的范围

企业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作业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以及所有作业场所内的设备设施存在的危害进行全面的辨识并对其风险评价。

2.2 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的步骤

a)选择生产现场或部门中的作业活动;

b)识别各类作业活动(包括作业活动中所使用的设施设备)中的危害;

c)风险的定性和定量评价;

d)确定重大风险。

2.3危害的分类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GB/T13861-2009)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分为四类:

——人的因素:在生产活动中,来自人员自身或人为性质的危害因素;

——物的因素:机械、设备、设施、材料等方面存在的危害因素;

——环境因素:生产作业环境中的危害因素;

——管理因素:管理和管理责任缺失所导致的危害因素;

2.4危害识别的方法

——安全检查表:系统剖析,确定检查项目,按顺序编制表格,以提问或现场观察等方式了解检查项目的状况,确定危害因素。

——现场观察:对作业活动、设备运转或系统活动进行现场观测,分析人员、工艺、设备运转存在的危害因素。

——查阅资料:通过查阅有关事件、事故和环境监测数据等,从中发现存在的危害因素。

——座谈:召集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操作人员,集思广益、讨论分析作业活动或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

——工作安全分析(JSA):较细致地分析作业过程中存在危害的方法,把一项作业活动分解成几个步骤,识别每一步骤中的可能产生的危害。适用于在各类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操作活动中潜在危险和危害的识别,同时也适用于岗位人员工作活动的危害分析。

——工艺安全分析(PHA):通过系统的方法来识别、评估和控制工艺中的危害。适用于新改扩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等阶段,也可有效的应用于现有工艺装置的生产、停用、拆除和报废阶段。

2.5风险评价的方法

2.5.1定性评价

根据经验和判断能力对生产系统的工艺、设备、环境、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状况进行定性的评价。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常用的定性评价方法。定性评价的优点是简单、直观、容易掌握,并且可以清楚地表达出设备设施或系统的当前状态;其缺点是评价结果取决于评价人员的经验,对同一评价对象,不同的评价人员可能得出不同的评价结果。

2.5.2半定量评价法: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又称LEC法):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风险的大小,这三种因素是: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的后果。

要取得这三种因素的准确数据是相当复杂的过程。为了简化评价过程,可采取半定量计值方法,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三种因素的赋值方法见后),再以分值的乘积D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D=L**

D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越大,需要增加安全措施,或改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减少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或减轻事故损失,直至调整到可接受的范围内。

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一个临界值D0大于临界值D0的风险定为不可承受的风险。

   LEC风险评价法:

1)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L

分 数 值

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能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上不可能

2)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次(E

分 数 值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一次暴露

0.5

很少或罕见暴露

3)发生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C

分 数 值

发生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40 

灾难,数人死亡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 

严重,致残 

3 

重大,重伤 

1 

引人注目 

4)风险值(DD=L*E*C

D(风险值)

风险等级

危 险 程 度

D320

1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D320

2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70D160

3

显著风险,需要整改

20D70

4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D20

5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注:通常将D≥70的相关的危险源确定为高风险或不可容忍的危险源。(大于包含本数,小于不包含本数)

危险等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不能认为是普遍适用的,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

2.6环境因素评价

应对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七种类型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

三种状态:正常(如生产连续运行);异常(如开停机、检维修等)和紧急状态(如潜在火灾、事故、意外泄露、洪水、地震等)。

三种时态:过去(如以往遗留的生产问题、环境问题;泄露事件造成的土地污染)、现在(如现场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问题)和将来(如产品出厂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将来潜在法律法规变化的要求、计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环境因素)。

  七种类型:以上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可能存在的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噪声污染、废物管理、土地污染、能源资源消耗、当地社区的环境问题。

2.6.1是非判断法(是或否):

对于危害因素中的环境因素,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直接判断为重要环境因素:

a)违反法律法规或长期超标排放;

b)直接可以观察到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且无控制措施(如:泄露、火灾、爆炸等);

c)曾经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d)紧急状态下的环境因素;

e)国家重点控制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的处置; 

f)在能源消耗方面依据经营要求直接判定其中的重要环境因素;

g)相关方有合理的抱怨等。

2.6.2 矩阵法

对采用直接判断法为的危险因素,对照表1从人员伤亡程度、财产损失、停工时间和对声誉的影响等四个方面,对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价取值,取四项得分最高的分值作为其最终的S值。

1  评估后果的严重性(S

分数

人员伤亡程度

财产损失

停工时间

对声誉的影响

5

·死亡

·终身残废

·丧失劳动能力

≥50万元

≥30

引起公众的反应;持续不断的指责;国家级媒体的大量负面报道。

4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职业病

·慢性病

·住院治疗

≥5万元

≥5

引起整个区域公众的关注;大量的指责,当地媒体大量的反面报道;国内媒体负面报道,当地或国家政策的可能限制措施。

3

需要去医院治疗,但不需住院

≥1万元

≥1

一些当地公众表示关注,受到一些指责;一些媒体有报道和政治上的重视

2

·皮外伤

·短时间身体不适

小于1万元

半天

公众对事件有反应,但是没有表示关注

1

没有受伤

没有误时

没有公众反应

对照表2从偏差发生的频率、安全检查的频率、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员工的胜任程度、现有防范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等方面,评价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取五项中分值最高的分值作为其最终的L值。

2  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

分数

偏差发生 频率

安全  检查

操作规程

员工胜任程度

(意识、技能、经验)

防范、控制措施

5

每天发生,经常

从来没有检查

没有操作规程

不胜任(无任何培训、意训不够、缺乏经验)

无任何防范或控制措施

4

每月发生

偶尔检查或大检查

有,但只是偶尔执行

不够胜任

防范、控制措施不完善

3

每季度发生

月检

有操作规程,只是部分执行

一般胜任

有,但没有完全使用(如个人防护用品)

2

每年发生

周检

有、但偶尔不执行

胜任,但偶然出差错

有,偶尔失去作用或出差错

1

偶尔或一年以上发生

日检

有操作规程,而且严格执行

高度胜任(培训充分,经验丰富,意识强)

有效防范控制措施。

确定了SL值后,依据表3进行风险评价分级,评价结果分为以下三种:一般风险R=L*S=16;中度风险 R=L*S=812;重大风险R=L*S=1525

3  风险评估表R

严重性S

可能性L

1

2

3

4

5

1

1

2

3

4

5

2

2

4

6

8

10

3

3

6

9

12

15

4

4

8

12

16

20

5

5

10

15

20

25

R值的界限值,以及LS定义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依据企业情况加以界定。



附件3

生产作业风险防控表参考示例

序号

生产作业活动

岗位

管理
单元

管理
内容

操作
项目

危害因素

风险

风险评价

风险等级

风险管控措施

风险管控责任部门

风险管控责任人

L

E

C

D

1

XXX运输

驾驶员

车辆

车辆的驾驶

驾驶车辆

雾天跟车距离近

追尾

3

1

15

45

4

1.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雾天行车应与前车保持较长的安全车距,开启防雾灯,降低车速。
2.严禁超速行驶和强超抢会,按照行车作业规范执行操作。

XXX

XXX

2

......

3

......

附件4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情况分类

主要内容

1

交通运输系统

工作任务

1.深化学习教育

学习教育(次)

受教育人数(人次)

2.开展监督执法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发现问题(个)

3.强化安全宣传

展板 个;横幅 条;宣传画及标语 个;安全生产宣传册、宣传份;接受群众咨询 人次;客货运场站、收费站、服务区LED宣传 条;运输车辆LED、车载电视宣传 条。

1

道路运输企业

整治问题

问题企业数(个)

问题个数(个)

整改完成(个)

整改率(%)

1.学习教育不到位

2.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

3.安全生产机构不健全

2

排查治理隐患情况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排查(项)

已治理(项)

整改率(%)

排查(项)

已治理(项)

整改率(%)

挂牌督办(项)

3

执法处罚情况

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起)

关闭取缔(家)

停业整顿(家)

处罚罚款(万元)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家)

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家)

人员(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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