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交通运输公路工程评标专家
有关事宜的通知
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加快推进我区交通运输公路建设,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公路工程评标专家工作,提高专家评标质量,确保交通运输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客观、公平、公正。现将公开选聘公路工程评标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标专家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等有关公路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从事公路行业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且满8年,具有高级职称;
(四)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二、评标专家选聘须知
(一)各单位将符合评标专家资格条件的人员,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自治区交通运输公路工程评标专家申报表》(附件1)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公路工程专家库信息清单》(附件2)。
(二)各单位于2021年2月24日前将书面盖章申报材料报厅,所有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xjjttjsglc@163.com邮箱。
2021年2月9日
(联系人:胡永康 0991-52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