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运〔2021〕2号
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 便利开展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以下简称GB38900标准),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便利开展车辆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 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7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将便民政策落实到位
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三检合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道路运输经营者负担、优化道路运输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GB38900标准是保障“三检合一”政策落地实施的重要支撑,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16)将同时废止。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三检合一”改革任务落实,认真抓好GB38900标准的贯彻执行,严格按照相关部署要求组织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切实减轻经营者负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做好技术支撑,强化政策衔接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关于继续做好汽车综合性能监测站“三检合一”工作的通知》(新交明电〔2021〕134号)要求,加快检测设备和信息系统技术改造升级,接入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系统,不得阻碍或变相阻碍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相关资质认定证书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接入系统。要督促检测机构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程序,切实落实“交钥匙工程”,积极推广预约检测服务和自助打印检测报告等便民服务举措,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减少车主等候时间,改进车主服务体验。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明示相关项目收费标准,不得增加或者变相增加额外收费项目。
各受委托开展“三检合一”的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GB38900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客、货运输车辆进行检验检测,出具GB38900标准附录G式样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并在报告“备注”栏签注车辆技术等级。检验检测结果符合GB38900标准的,车辆技术等级定为二级;在此基础上,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轮胎花纹深度、空载制动不平衡率、车身对称部位高度差等4项指标满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一级)评定要求》(见附件)规定要求的,车辆技术等级定为一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保持一致。
自治区运管局要指导技术支持单位按照GB38900标准第7章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技术要求(暂行)》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将道路运输车辆的检验检测数据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上传至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系统,为道路运输车辆网上年审提供支撑。
三、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监督管理,按照“谁出报告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主体责任。对未严格按照GB38900标准开展检验检测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的,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采信其检验检测报告,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抄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要指导道路运输经营者加强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纳入车辆技术档案,鼓励车辆技术档案电子化,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支撑。
自治区运管局要督促有关技术支撑单位做好技术服务,随时解决各检测机构在数据上报、联网技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技术支撑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引导道路运输经营者采用手机等移动设备,查看和自助打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建立车辆技术电子档案;要督促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做好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系统与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等信息系统的联网对接,为道路运输经营者开展网上年审、车辆技术管理档案电子化提供服务便利。
四、加强组织实施,维护市场秩序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及时跟踪和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在2021年4月1日前完成各检测机构按GB38900标准开展检验检测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服务,并实现数据联网上报,做到秩序不乱、工作不断,确保行业稳定。要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改革的宣传解读,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于指定或变相指定车辆到特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业务或其他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有关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滥用职权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改革政策落地见效,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因为疫情原因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采取临时延期措施的,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有序恢复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工作,不得以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为由进行行政处罚。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厅运输管理处(联系人:杨福平,0991-5281036,QQ:371546474;王建军,0991-5282032,QQ:472718560)。
附件: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一级)评定要求
2021年1月12日
附件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一级)评定要求
序号 |
评定项目 |
技术等级一级要求 |
1 |
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 |
最高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100km/h的车辆不大于10°,其它车辆不大于20°。 |
2 |
轮胎花纹深度(mm) |
乘用车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小于2.5mm;其他车型的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小于3.8mm,其余轮胎花纹深度应不小于2.5mm。 |
3 |
空载制动不平衡率(%) |
前轴制动不平衡率≤20%,后轴制动不平衡率≤24%(当后轴制动力小于后轴轴荷的60%时,制动不平衡率≤后轴轴荷的8%)。(注:前轴、后轴判定依据参照GB38900及GB7258规定。) |
4 |
车身对称部位高度差(mm) |
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应小于或等于20 mm。 |
说明:以上4项技术等级评定项目均为GB38900、JT/T198标准规定的内容。对于检验检测结果符合GB38900标准技术要求的车辆,4项技术等级评定项目全部达到本表要求的,车辆技术等级评为一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