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统一部署,厅党委成立两个巡察组将对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昌吉公路管理局2个厅属县处级单位党委开展为期20天左右的巡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昌吉公路管理局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
二、巡察时间:2020年6月19日—2020年7月10日
三、巡察内容
主要对2个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交通运输厅党委决议、决定及履职尽责促进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情况;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情况;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1+3”工作部署要求,特别是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落实反恐维稳“组合拳”措施、“访惠聚”驻村、第一书记扶贫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公路管理养护情况。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自治区党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情况;检查围绕祖国统一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的态度和主动发声情况。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纠正选人用人中坚持政治标准不够、选人用人上党的领导弱化、用人导向不正、违反干部工作政策和程序、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等问题;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治情况。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细则、“十改进、十不准”以及厅系统二十四条纪律情况,重点检查“四风”“四气”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执行“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情况。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围绕推动全区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检查工程建设领域有关公路管理养护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变更、大中修项目、公路养护、收费和服务区管理、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等情况。检查有无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等。
(七)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对厅党委有关巡视、巡察、审计整改部署及其它要求落实情况。
四、巡察组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热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巡察工作,及时向巡察组反映相关单位的问题。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交通运输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设立电子邮箱:jtystxcz@163.com。同时,在被巡察单位和公共场所张贴了巡察公告,设置了举报信箱,开通了举报电话,举报电话每天受理时间为10:00-22:00(北京时间)。
交通运输厅党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巡察组驻地:乌鲁木齐市地王酒店,信访接待室:2005号房间,信访举报电话:0991-5596035,手机:18809933030、15299966449,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A089号邮箱,收件人:交通运输厅党委第一巡察组,邮政编码:830006。
交通运输厅党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昌吉公路管理局,巡察组驻地:昌吉市园林宾馆,信访接待室B座210号房间,信访举报电话:0994-2363210,手机:19990256902、15809965543,邮政信箱:昌吉市A006邮政信箱,收件人:交通运输厅党委第二巡察组,邮政编码:83110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本着对党的事业、对组织和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我们将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