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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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183568/2020-01694
  • 发文字号:〔〕号
  • 公文种类:公告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0-04-25
  • 主题分类:

关于4月25日零时起高速公路恢复“落杆”通行但仍免收通行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6 10:53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4月25日零时起高速公路恢复

“落杆”通行但仍免收通行费的公告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217日零时起,全国收费公路统一免收车辆通行费。免费政策实施以来,全国高速公路交通量快速增长,对促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系统稳定可靠运行,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自20204250时起,我区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将同步开展全路段、全流程测试工作,并实施常态化管理,所有出入口车道将由现在的抬杆通行恢复到正常的落杆状态。

ETC车道专供装有ETC车载装置且功能正常的车辆通行。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统一通行人工或者混合车道,在入口收费站领卡,出口收费站交卡,继续免费通行。货车严格实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测试工作不会对车辆免费通行造成影响。在宣布停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前,全国收费公路仍处于免费通行阶段,所有通行车辆继续享受免收通行费政策,请广大车主周知。

同时,特别提醒ETC客户,为保障恢复高速公路收费后您的便捷高效通行,请检查ETC装置,确保ETC用户卡插入到车载装置中;检查您的ETC绑定支付账户是否正常可用。测试中发现问题,请拨打新疆ETC发行机构服务电话96200反映,需要提请服务监督的,可拨打全国ETC服务监督热线95022在此提醒,尚未安装ETC装置的车尽快办理安装,以便提升高速公路快捷通行体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新疆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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