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183568/2022-00115
  • 发文字号:〔2022〕29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新交办发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119”消防宣传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4 12:43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字体:

新交办发〔202229

关于印发《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做好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我厅制定了《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2112


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119日是第31个全国消防日,11份是消防宣传月为广泛动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素质和抵御灾害的能力,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1日至1130

二、活动主题

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主题教育,广泛开展宣传

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1月的消防宣传月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自治区消防安全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宣传工作方案,创新活动形式、突出活动主题,认真落实消防宣传月工作举措,强化消防安全宣传一是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实际,119日前采取适当形式举办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二是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自治区消防宣传“五进” 工作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地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认真做好本领域和本辖区消防宣传“五进”活动的组织实施,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地见效。三是结合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形式多样地组织开展以排查一遍身边火灾隐患,进行一次面对面消防知识传授,开展一次报警、逃生演练,赠送一份平安礼物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重点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四是重点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疫情防控及学校实际,通过线上宣教、主题班会、主题讲座等形式,向学生及教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备足备齐消防物资,有条件时可通过应急疏散和逃生演练,提升宣传成效。

(二)创新活动形式,开展特色宣传

一是开展“全民线上学消防”活动。充分发全体干部职工登录“全民消防学习平台”,按类别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培训,通过观看消防公益短片、收听消防音频,全面学习消防安全常识。二是开展“天山蓝焰”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矩阵,以道路运输车辆火灾防控、居家消防安全、燃气安全使用、电动车火灾防控等内容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推送消防公益提示消防宣传公益短片消防宣传短视频、动漫、海报等系列宣传教育产品利用传播媒介广泛宣传推广。有条件的可以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就近参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救援站。三是参与优秀消防新闻、科普作品评选活动。宣传月期间,自治区将组织开展优秀消防新闻、科普作品评选展播活动。各单位要积极行动,广泛集涉及消防题材的视频、图片、新闻作品,文创作品,遴选优秀作品上报。四是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宣传媒介作用。广泛利用车载宣传媒介、办公大厅和收费站、服务区等宣传矩阵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或安全提示,共同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三)汲取火灾教训,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治理

广泛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做到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警示,特别是深刻汲取湖南长沙9·16”高层火灾事故教训和吉林长春“9.2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的通知》(新消联办〔20198号)全面排查本单位及辖区企业消防安全隐患。一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要联合应急、消防等部门对客货运场站、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收费站、服务区、公路工程建设工地驻地、办公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治隐患漏洞,落实落细消防措施,对因疫情影响暂无排查条件的、短期难以整治的风险隐患要拟定排查整治计划,明确排查整治时限,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二是切实加强对客货运场站、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消防安全的督查检查力度,督促客货运场站经营者、零担货运经营者、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者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杜绝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上车,严格落实零担货运查验制度,杜绝违规存储运输,确保交通运输工具及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三是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及单位要加强督促制度,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动火作业操作规程,严格履行易燃易爆物品存储要求,制定完善消防应急预案,确保职责任务到岗到人,可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消防应急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持续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组织开展好消防宣传月活动,并将此次活动作为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落实消防宣传主体责任。要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掀起火灾防控宣传高潮。
   (二)紧扣宣传主题,务求取得实效。要把消防宣传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及精神文明创建、普法教育内容。督促本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以人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人人增强消防安全知识为出发点,扩大消防宣传活动的覆盖面,确保取得实效

(三)发挥媒体作用,加强宣传报道。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介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成效,营造消防安全良好氛围。各单位于119日前将工作方案11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至厅安委办。

联系人:米热阿里木,电话:13899498585,传真:0991-5280514邮箱:xjjtaj@163.com



抄送:本厅有关领导,厅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公路管理处宣教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交投集团,存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2112日印发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