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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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09 12:16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加强农村道路

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新安办发电202252),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厅拟定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89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加强农村道路

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巩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农村地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更牢,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最高位置,坚持少发事故、少伤亡就是最大的民生,把隐患当事故、把教训当教材,推动隐患车辆、重点人员、问题企业和危险路段源头治理,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底线,着力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群众出行的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和部门精准协同监管,狠抓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落实,提升农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推动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区一弱三差(管理薄弱、道路设施较差、车况较差、群众安全意识差)问题,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全力预防农村地区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压降伤亡事故总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压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1.不断压实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加强农村道路运输事中事后监管和部门精准协同监管,强化联合惩戒,推动落实好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农村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未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的,应当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责任处室:厅运输处、农路处;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2.不断深化部门协同共管格局。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协调推动明确并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安20194号)要求,制定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监督辖区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车辆出场(站)装载情况监督检查机制,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从源头遏止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处室:厅运输处、农路处;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交通执法局)

(二)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

3.切实提高风险防控意识。针对农村地区(包括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多发,安全风险突出现状,严格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新交明电2022号),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责任处室:厅农路处;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4.盯紧盯牢重点风险要素。聚焦涉及人员众多、损失后果严重、社会冲击强烈等关键因素,突出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中型以上客车、6座以上黑客车等重点车辆,通行客运班线和校车的临水临崖道路、通行大型车辆的农村马路市场等重点路段,以及客车非法营运、货车违法载人、客车超员载客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摸排。(责任处室:厅运输处、农路处;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交通执法局

5.分类分级精准管控治理对于重大风险隐患,依法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前车辆该停驶的坚决停驶、道路该封闭的坚决封闭、运输企业该停业整顿的坚决停业整顿;对于校车(营运车辆)、客车严重超员以及危险化学品车辆违规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将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处室:厅运输处、农路处;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三)统筹做好农村地区客运服务供给保障

6.不断完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要会同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会商研判,督促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针对春耕秋收、赶集赶场等重点时段农村群众出行特点优化运力配置,合理调整发车时间、发车间隔等,积极探索季节性客运班线、预约响应等模式,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最大程度满足农村群众群体性、潮汐性出行需求。(责任处室:厅运输处;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7.切实加强农村学校用车监管。要加大农村地区校车(营运车辆)服务供给,要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加强农村学校布局、管理方式以及在校学生规模、放假开学和日常出行需求等基础信息摸排,通过因地制宜发展专用校车(营运车辆)、定制公交等方式,切实满足农村地区学生上下学、寄宿制学校集中返家返校等用车需求。(责任处室:厅运输处;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8.切实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要深刻转变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压实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客运企业加强车辆综合性能检查维护和客运驾驶人常态教育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在农村客运车辆上推广应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等,逐步提升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水平。农村客运企业未建立或者未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要依法依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责任处室:厅安监处;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9.强化农村客运班线风险防范。要联合公安部门健全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制度,对新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严格通行条件审核,严禁不符合规定的车型载客运营,严禁通行不符合规定的道路。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线路,明确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责任处室:厅运输处;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10.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会同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据法定职责,严肃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监控系统未上线运行、轨迹不完整、未按规定配各专职监控人员等违法违规问题。(责任处室:厅运输处、安监处;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四)不断深化重点车辆源头安全综合治理

11加强重点车辆源头治理。加强对不合规车辆的综合治理,会同市场监管、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交换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联合监管,建立和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严厉打击维修企业对低速载货汽车、轻型货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非法改装行为,严禁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车辆登记上牌。(责任处室:厅运输处;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五)有效提升农村道路通行安全保障水平

12.强化突出隐患问题排查治理。要加强对县、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通行客运车辆不达标路段的改造力度,落实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报送工作。会同公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作治理等机制,尤其要对急弯、临水临崖路段,长大纵坡路段、重要交叉路口,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点和事故多发路段加强动态排查,及时推动治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排查整治马路市场”“占道摆摊”“劳务市场以及赶集日”“巴扎日商贩围占公路等安全隐患。(责任处室:厅农路处;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13.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及其桥梁隧道隐患排查和整治,以村道为重点按轻重缓急制定分步治理规划,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优先实施。2022年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000公里和危桥改造140座。鼓励具备条件的单车道公路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增设错车道,加强农村公路通视三角区和路侧净区的管理,优化改善视距,加强视线诱导。对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在竣(交)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等部门人员参加,对未进行联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道路坚决不予通行。消除农村高路堤公路潜在安全隐患,新建公路严格审批高路堤设计建设,确保路基边坡不存在过高、过陡等问题。通过放缓边坡、拓宽路肩、移除净区危险物,以及加装防护栏、警示墩、隔离带、混凝土挡墙等措施提升现存高路堤公路路侧安全性。(责任处室:厅农路处;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14.不断加强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会同公安部门稳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信号灯、减速带)示范工程,混合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按要求增设信号灯、减速带(被交叉道路)等交通安全设施。根据近三年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推动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标线、减速带、示警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路侧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农村支路、进出村路口的警示和降速措施设置,有条件的路口要实施坡改平改造。加强农村地区主干公路的辅(集散)路建设,减少主干公路沿线两侧开口,严格控制平面交叉的数量和间距,在主干公路穿越乡镇、村落的区域,增设辅助(集散)道路。加快解决平交道口过多、过密、间距不足、视距不良等问题,特别是国省干线公路穿越乡镇和村落区域违规开口、沿线村社及住宅紧邻公路、开门就上公路等突出隐患。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及时排查整治违章建筑物、违章经营点、违规广告标志和标牌等隐患问题。(责任处室:厅农路处;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六)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执法管控

15.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共治。加强同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间的协同监管合力,依托联动执法检查机制,健全部门间注册登记、交通违法等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农村地区客车站点、集市周边等重点地区的常态管控与专项整治,严查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超员载客、营运货车违法载人等行为。要多措并举强化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和实体化运行,推动完善人员和经费的保障制度,强化与农村护路等社会力量的融合发展,有效补齐农村地区监管执法力量薄弱的短板。(责任处室:厅农路处;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16.切实打击农村地区突出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坚决防止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带病上路会同公安部门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事故多发路段、平交路口等部位为重点加大农村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建设联网,创新应用智能巡查技术手段,强化农村地区严重违法行为执法管控。(责任处室:厅农路处;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七)深入开展事故调查评估和警示教育

17.全面开展交通事故调查。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格开展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全面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研判事故暴露出的系统性突出问题,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隐患整改、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约谈、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真正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地。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查事故单位,追究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处室:厅运输处、安监处;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18.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农村宣传阵地设施和新媒体矩阵,定期通报农村地区典型事故和违法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等活动,紧盯春秋农忙、红白喜事、寒暑假期、民间集市等重点时段,针对一老一少和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常态化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紧紧依托访惠聚工作队、农村基层组织,充分利用村民文化广场、农村大喇叭、农民夜校、农家书屋等各类文化阵地以及新媒体手段,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积极打造交通安全文明村,推动交通安全宣传内容纳入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培育农村交通安全文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责任处室:厅人事处;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89日前)。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措施,制定符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289日至2022930日)。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制定有针对性措施,全面排查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做到应查尽查,对一般隐患立查立改、及时清零,对重大隐患按照五到位要求推动落实。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对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一律严肃追究责任,构筑防控事故的坚强防线。单位于923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101日至20221231日)。各单位要在不断巩固集中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注重标本兼治,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隐患不复发,确保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巩固提升工作情况,于20221115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安委会的安排部署上来,统一到厅安委会的工作要求上来,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抓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立即作出部署,迅速开展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压实各方责任,抓实抓紧问题隐患清理整治,逐个节点推进、逐项难点攻坚,坚决杜绝农村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责任落实,凝聚工作合力。各单位(处室)要依法落实监管责任,对责任主体、监督管理、基础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深层次原因,建立落实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风险防控和应急联动,充分发挥合力工作效能。各单位(处室)要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规律特点,按照监管职责进一步细化治理任务和工作措施,加大督导检查频次,切实加大隐患整治力度,扎实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防止上热下冷、前紧后松等情况。

(三)加大检查力度,狠抓整改落实。各单位要深入开展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治,适时组织检查指导,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对农村道路交通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要做到应挂尽挂,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抓好整改,确保重大隐患100%按标整改、100%限期完成。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处室)要定期分析研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面复盘还原事故发生和应对过程,系统梳理各方面各环节采取的措施,深入查找问题和原因,要找准关键环节和关键问题,找准深层次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制定改进和完善的政策措施,在强化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在提升工作合力上下功夫,推动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五)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好的经验做法。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积极鼓励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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