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宣传“五进”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交投公司,厅机关各处室及未设党委的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安办〔2020〕21号)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实际,制定了《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年10月12日
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及群众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我区交通运输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简称“五进”),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教育体系。坚持社会共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积极有效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途径。加强安全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扎实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及群众安全意识、风险防范、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本行业整体安全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安全发展理念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任务教育,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信息,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灾害事故,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举措的宣传教育。宣传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工作举措、工作进展、工作成效,推进工作理念、制度机制、方法手段的创新运用强化安全意识,深化社会共治理念。
(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标准的宣传教育。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宣传党委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企业和从业人员等各方面的安全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安全法治意识、法治水平和法治素养。
(五)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抢险救援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氛围,夯实社会安全基础。
三、工作措施
(一)安全宣传进企业
目标: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目标,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增强企业管控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筑牢安全管理防线,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交投公司)
具体措施:
1.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作责任考评内容和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明确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及责任人,确保有专门责任部门和专项工作经费。
2.推动企业落实安全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定期举办安全生产“大讲堂”、安全生产法治宣讲会。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初始火灾扑救、地震逃生自救、灾害安全疏散等技能培训。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3.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资格考核制度,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查处结果。
4.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督促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加强对从事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教师,每年首次授课前应考核合格,并且接受不少于16学时的再教育。
5.每年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5·12防灾灾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19消防日”等活动为契机,面向企业、面向员工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和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基本技能,营造浓厚的“关爱生命、防灾减灾”社会氛围。
6.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企业隐患线索举报奖励机制,广泛开展查找身边隐患活动。设立隐患举报平台,激励职工自觉检举风险隐患和“三违”行为。
7.邀请第三方专家开展服务指导活动,推动企业做好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邀请媒体走进企业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开展舆论监督,曝光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8.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企业未达到安全文化建设规范要求的,不予推荐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鼓励企业建设警示教育馆。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宣传栏、岗位安全标识、应急处置措施和流程。
(二)安全宣传进农村
目标: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19消防日”等活动为契机,拓展安全宣传手段,加强村民对火灾、交通以及安全用电用煤用气用水用火和地震、防汛、地质等自然灾害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提升村民自治组织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农民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厅属各单位;厅“访惠聚”办)
具体措施:
1.发挥驻村第一书记、“访惠聚”工作队、支教老师、大学生村官、灾害信息员、安全志愿者作用,大力开展应急、火灾、道路交通、地震、防汛、地质自然灾害等方面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宣讲员队伍建设,在村里培养1名宣讲员,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活动,在讲故事中宣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知识,普及识灾、辨险避祸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3.每年以“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载体,充分发挥“安全宣传咨询日”、交通安全“两站两员”作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农民深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和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基本技能。
(三)安全宣传进社区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社区安全宣传,深入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厅服务中心;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交投公司)
具体措施:
1.配合社区每年开展“社区安全宣传大使”行动,推举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公益事业的社区退休干部、职工、教师、老党员、网格员、志愿者为“社区安全宣传大使”。
2.利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节点,联合社区、养老机构、医院、等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性安全宣传教育;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査治理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火灾、地震等综合性逃生疏散演练活动,提升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安全宣传进学校
目标: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推动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班级活动中落实安全教育内容,强化学生和教职工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宣传从早抓起、从小抓起,根植安全理念。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青少年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使学生对《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交通安全法》等安全法律法规受教育率达到100%,使学生和教职工做到能应急懂避险、能自救会互救。(责任单位:厅基层党建处;自治区公路局、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措施:
1.落实安全教育课程,用好学校安全教育读本,将安全教育内容融合到相关科目中,纳入年度教学计划,培养专(兼)职安全教育教师队伍。培养1名安全课老师,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分类开展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教育课时有保障,师生员工接受安全知识教育率达100%。通过教育好一名学生,影响一个家庭,达到带动整个社会的作用。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每学年组织师生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防踩踏、地震、火灾等疏散逃生实战演练、安全常识竞赛、安全趣味运动会、参观安全科普体验馆等安全主题活动,每个师生每学期要接受不少于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3.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要鼓励学生参加安全志愿者服务活动,将学生参与社会安全志愿者服务活动纳入校外社会实践考核体系,在校期间,每名学生参加安全志愿者服务活动时间不少于4小时,安全志愿者人数不少于在校学生总数的5%。
4.用好安全教育平台,发挥好宣传载体作用。在安全科普体验馆中植入安全教育内容,强化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广播、电视、网站、校刊、板报等载体设立安全宣传专栏定期播放、刊发、发布安全宣传内容。
(五)安全宣传进家庭
目标:积极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家庭安全知识和家庭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防范重特大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提升以家庭为单元的安全能力建设。以创建健康家庭、生活安全和防灾减灾知识普及为重点,引导家庭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发挥安全宣传走进家庭、影响社会的积极作用。结合家庭特点开展个性化、亲情式安全教育,汇聚关注安全的家庭合力。(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及未设党委的事业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交投公司)
具体措施:
1.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社区推动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用火和预防煤气中毒、交通安全等安全宣传教育进家庭活动,职工干部要带头提倡健康的家庭安全行为及生活方式,培养子女养成良好安全行为和生活习惯;指导家庭成员加强安全防范,定期开展家庭燃气、用电、防火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安全知识家教,提升每个家庭成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2.在有关部门和社区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家庭火灾、交通意外、地震等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演练,掌握扑救初起火灾和避险逃生技能,熟悉避难逃生路线,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使每个家庭掌握必要的逃生自救知识和技能。
3.鼓励交通运输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家庭开展必要的家庭应急物资储备,鼓励和提倡家庭开展口罩、消毒液以及家庭应急包、应急灯、逃生索、防火毯、灭火器等必要的针对性应急储备。
4.配合社区定期排查整治家庭安全隐患,形成出门关闭天然气开关、电器开关和门窗等良好的安全习惯。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宣传“五进”是在新形势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强化安全宣传与社会公众零距离对接,提高群众安全素养和防治自然灾害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从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高度认识做好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民普法”等有机结合起来,一并推动落实。
(二)强化考核,落实奖惩。各单位要完善应急管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细化和分解评分标准和细则,严格落实奖惩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要通过督促、检查、考核等形式,加强对“五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考核办法,增加或提高安全宣传工作考核分值,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在各类考核中的权重,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支柱功能。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围绕实施职工干部和群众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政策支持,为建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馆、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安全体验馆、制作印刷宣传品、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应急安全志愿者活动等提供经费保障,积极拓展社会资源进入安全宣传的途径,拓宽社会化市场化筹资渠道,确保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顺利实施推进。
(四)齐抓共管,形成长效。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基层政府的帮助指导、政策支持,推动建立与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共同参与的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和长效机制。要增强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联动、形成声势,营造关心安全、参与安全、可护安全、共筑安全的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于2020年10月16日前制定细化推进“五进”工作落实具体措施,并报送厅安委办;请于每年10月16日前将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厅安委办,典型经验做法随时报送,并于2020年10月15前报送一名联系人。
联系人:王越,联系电话:0991-5281213,传真:0991-5280514,电子邮箱:3441080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