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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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1 11:54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字体:



新交明电2020〕104


关于集中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投公司

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一部署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

)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落实不到位

多地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落实不到位,监平台未更新、未维护。企业监管台帐缺失,监管制度不完善。运输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未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和有效管理。

治理措施:履行行业督促指导责任,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通过整改,努力实现压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无盲区、无漏洞的目标。牵头单位:厅运输管理处,责任单位: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高速公路养护不到位、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

全区高速公路多处存在桥面间隙未处理、路侧或者中央分隔带护栏强度不高等隐患问题。如连霍高速G30线K3505-K3846、京新高速G7线K2737-K2855、东绕城高速G3003线K95-K156路段处存在0.3m-1m的桥面间隙,易出现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或者紧急避险时避险人员坠落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治理措施:指导新疆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家对高速公路防落网、路侧或者中央分隔带护栏等设施进行调研论证,加强日常巡逻、养护,及时完善安全设施,逐年持续改善,消除安全隐患。通过整改,努力实现道路安全防护设施进一步完善的目标。牵头单位:厅公路管理处,责任单位:新疆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突出问题治理实施方案,加强治理情况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确保各项措施按步推进,各项目标按期完成。  

(二)强化保障能力。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政策支撑,强化财政对整改工作的经费保障。要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整改难题。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推动整改突出问题,查找政策法律短板,推动修订地方配套法规标准制度。

(三)严格问效问责。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整改工作的监督,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有效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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