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183568/2022-00118
  • 发文字号:〔2022〕47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新交提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关于对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0-10 11:51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字体:

                           

新交提﹝202247          签发人:艾山江·艾合买提

关于对自治区十政协五次会议123号提案的答复

艾斯卡尔·吐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公路安防设施的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就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十三五”期,交通运输厅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累计完成县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36万公里,全区农村公路安全运营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十四五”期,我厅继续开展农村公路安全“消危”行动,在基本消除县乡公路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加快完善村道安全设施防护,加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高风险路段整治,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提高农村公路的安全水平和抗灾能力。

巴楚县属于国家深度贫困县,历年来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巴楚县农村公路发展,2016-2021年我厅累计下达巴楚县车购税补助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包括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4.74亿元,在资金项目方面支持力度位居全区各县市前列。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文件的精神,依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新财规20217号),我厅下达巴楚县的车购税补助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属于涉农资金整合范畴,不指定具体项目、具体用途,希望委员关注当地政府涉农资金的使用,建议当地政府安排交通运输厅下达的涉农整合资金推进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我厅将根据实际,继续对巴楚县农村公路建设给予支持和帮助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对自治区公路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真诚恳请一如既往关注和帮助新疆交通运输事业

2022328

(联系人:许新立  0991-52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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