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183568/2022-00118
  • 发文字号:〔2022〕37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新交提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关于对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2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12 11:33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字体:

                                  

新交提﹝202237             签发人:艾山江·艾合买提

关于对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263号提案的答复

邹积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和农村公路护管员补助的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就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经与您电话沟通,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发展,特别是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近年来我厅按照中央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质改革,实施“路长制”,通过创新体制、完善机制,系统谋划、精准施策,推动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不断取得成效。截至2021年底,农村公路列养里程达13.28万公里,列养率达到90%,其中:县道列养率达100%,乡道列养率为88.5%,村道列养率为88.7%

为加快推动全区农村公路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目标。2020年起,自治区财政拿出2.64亿元,支持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设置2.2万个乡村道路养护专岗,解决了南疆四地州乡道、村道及部分村内巷道的日常养护问题。2022年自治区财政下达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1.78亿元,我厅会同财政厅下达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补助资金3亿元,支持全区开展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全区交通运输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110号)农村公路养护为地州市财政事权,地方承担资金主要支出责任,建议地县人民政府履行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落实养护资金,进一步提高养护管理质量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发挥好行业职能,继续指导和帮助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推动全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自治区公路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真诚恳请您一如既往关注和帮助新疆交通运输事业。

2022321

联系人:郑园园  0991-52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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