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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党委召开第2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会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10-1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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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交通运输厅党委组织召开第2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法治专题学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论,传达学习《自治区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的通知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精神。厅党委书记、副厅长李学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及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有关会议精神,结合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深入谋划推进法治工作,不断推动行业法治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

会议强调,厅属各单位要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季度学法、重大事项会前学法和法治讲座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会议要求,厅属各单位一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督导、同考核、同奖惩;二要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制定交通运输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为决策提供法律约束、法律支撑;三要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政务公开、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道路运输、综合执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四要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广泛开展宪法宣誓、以案释法和“宪法宣传月”等活动,推动全厅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厅领导,厅直属单位主要领导,驻厅纪检监察组,交投公司,厅机关各处室及未设党委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厅宣教中心  沈芩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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