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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地县两级道路运输、地方海事属地化管理交接视频会议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06-03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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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日,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地县两级道路运输、地方海事属地化管理交接视频会议召开,交通运输厅领导与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领导签署移交书,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入了新阶段。自本月2日起,全区地县两级道路运输和地方海事工作将由交通运输厅垂直管理改为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各地正式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海事管理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事业相关职能。


会议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划转方案》《职能清单》等相关要求,整建制做好地县两级道路运输和地方海事属地化管理所涉及到的机构、职能、编制、人员、资产等移交工作,推进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全面展开。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副厅长李学东在会上作讲话;交通运输厅党委副书记、厅长艾山江·艾合买提分别与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领导签署移交书;交通运输厅党委副书记刘平主持会议。

为强化责任担当,扎实细致推进,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组建工作如期完成,李学东同志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意义。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改革安排上来,充分认识重大意义,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严肃严明改革纪律,确保改革平稳有序,不折不扣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交接工作,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际行动和具体成效,为贯彻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交通强国建设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二要认真贯彻落实改革部署,精准做好交接工作。自治区关于地县两级道路运输和地方海事属地化管理的相关文件,是做好属地化管理交接工作的根本依据,要认真领会精神,准确把握要求,切实做好工作,确保交接顺利、工作有序。三要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属地化管理移交及后续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建设,加强编制管理,加强工作纪律。

为做好迎接交通运输部检查验收工作,巩固提高农村客运村村通工作质量,李学东同志在会上提出了新的要求。

交通运输厅有关领导;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分管交通运输工作领导及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路政(海事)局主要领导及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州市)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领导,地(州市)党委组织、党委编办、财政、人社、交通运输有关负责人,道路运输管理局、路政(海事)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厅宣教中心 马志立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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