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183568/2020-01679
  • 发文字号:〔2020〕28号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成文日期:2020-04-01
  • 主题分类:

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公路品质工程实施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8 12:27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字体:

新交202028

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公路品质工程

实施要点》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各PPP项目管理公司:

全面推进我区公路品质工程创建工作,提升公路工程品质,厅制定了《2020年自治区公路品质工程实施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41

2020年自治区公路品质工程实施要点

    2020年自治区公路品质工程实施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交通强国建设,认真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深入实施公路品质工程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公路工程的内在质量和外在品位,强化监督实效,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行业扎实推进品质工程建设,实现工程品质稳步提升。

一、创建范围

    (一)项目全覆盖。厅本级及地州市新建及续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含PPP项目)要积极申报示范创建项目品质工程,已交工验收的项目经过试运营且通过国家规定专项验收的可申报交竣工品质工程示范项目。地州市农村公路项目应积极开展品质工程创建,采取自愿申报原则。(责任单位:厅建设管理处,市交通运输局)

二、提升设计品质

(二)推进工程项目统筹设计。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生态选线选址,在设计中要统筹考虑安全、资源利用、经济节能等因素,提升施工可操作性和养护便捷性。(责任单位:厅综合规划处、建设管理处,建设局、公路局交投公司,PPP项目管理公司

(三)落实全寿命设计周期理念。强化项目建设理念创新,做到精准把握项目特点及功能定位。勘察设计过程要严格质量标准,加强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注重重难点工程技术方案比选论证,强化质量责任落实,强化设计后续服务质量,适时开展优化设计。同时要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力度,提高勘察设计成果技术含量(责任单位:厅综合规划处、建设管理处,建设局、公路局交投公司,PPP项目管理公司

三、强化工程建设管理

(四)推行项目管理标准化。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施工标准化手册》,着力推进施工工艺标准化,施工管理模式体系化,施工场站建设规范化,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建设局、公路局,各市交通运输局交投公司、PPP项目管理公司

(五)规范专业化分包管理。规范施工单位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管理,强化分包队伍管理,严禁以包代管。(责任单位:厅建设管理处,建设局、公路局,各市交通运输局交投公司、PPP项目管理公司

(六)强化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单位制定智慧工地建设方案,在重大工程现场或工程领域隐蔽工程和重点控制部位,加大视频监控、工艺监测、预测预警、移动终端等智慧设施设备的投入,提升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建设局、公路局,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交投公司、PPP项目管理公司

(七)推广标准化施工班组建设。建立健全施工班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制度,强化施工班组实名制建设,提高班组人员产业化水平。推行班组首次作业合格确认制,促进班组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责任单位:建设局、公路局,各市交通运输局交投公司、PPP项目管理公司

(八)推广四新技术引导项目管理创新和工艺、技术及装备创新,及时总结经验,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为应用与共享。加快淘汰制约质量安全提升的落后工艺、装备,推广先进适用的四新技术。(责任单位:厅建设管理处,建设局、公路局,各市交通运输局交投公司、PPP项目管理公司

四、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九)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从业各方质量责任,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地、州、市交通主管部门还要注重合同履约管理,推动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责任单位:建设局、公路局、质监局,各市交通运输局及所属质监机构交投公司、PPP项目管理公司

(十)加强工程质量诚信管理。建立工程质量失信黑名单,加大对发生交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责任单位:厅建设管理处,质监局)

(十一)完善工程质量预防预控。强化工程建设项目风险源辨识、评估和风险管理,完善质量风险控制措施和运行机制。健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和执行落实体系,严格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制度,强化技术方案分级分类审核责任,全面推行首件工程制,夯实工程质量管理基础。(责任单位:建设局、公路局、质监局交投公司、PPP项目管理公司

(十二)强化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完善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检验检测工作管理,进一步发挥检验检测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作用,加大抽检频率和工程检测资料核查力度,严查违规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编造检测数据等行为。(责任单位:建设局、公路局、质监局,各市交通运输局及所属质监机构)

(十三)深入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加强关键结构、隐蔽工程和重要材料的质量检验和控制,开展软基处理、台背回填、桥头高填方、路面车辙、早期破坏、混凝土结构物裂缝以及钢筋保护层等通病治理,切实提高工程耐久性。(责任单位:建设局、公路局、质监局,各市交通运输局及所属质监机构交投公司、PPP项目管理公司)

(十四)开展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强化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加大宣传学习力度,熟悉掌握红线问题,认真开展好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建设管理处,建设局、公路局、质监局)

五、保障项目绿色安全

(十五)推广工程项目绿色建设。推广节能技术和清洁能源应用,加强生态脆弱区域的环境监测和生态修复,降低公路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完善施工现场场站和驻地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措施,加强施工扬尘、拌合设备烟尘与噪声监管,推进公路施工、养护作业机械尾气处理。(责任单位:厅建设管理处、科信处,建设局、公路局,各市交通运输局交投公司、PPP项目管理公司)

(十六)开展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增加突发公共卫生防疫事件应急预案、制度、总结等。推进危险作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行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工具化、定型化、装配化,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建设管理处,建设局、公路局、质监局交投公司

(十七)深化平安工地创建。系统总结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成果,固化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按照《新疆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平安工地示范项目的考核评价工作,努力培养出一批安全管理规范的项目和施工单位,推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责任单位:建设局、公路局、质监局交投公司)

    六、挂牌创建

    (十八)实施品质工程挂牌创建。强化政府监管及社会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厅决定对以下本级项目实施挂牌创建

1.G0711线乌鲁木齐至尉犁段高速公路项目(PPP项目)全线创建品质工程,重点加强生态敏感区域长大桥梁、隧道的施工质量安全及工艺标准化,开展桥梁预制构件质量提升、隧道施工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提升攻关行动,深入实施施工班组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建设局、PPP项目管理公司)

2.S21阿勒泰至乌鲁木齐公路工程项目全线创建品质工程,深入实施“两区三厂”施工安全标准化及荒漠路段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微创新”攻关行动。(责任单位:交投公司)

3. G575巴里坤-哈密公路项目(PPP项目)(2019年度考核评价为示范创建品质工程)全线创建品质工程,持续开展隧道施工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提升及“两区三厂”施工安全标准化攻关行动。(责任单位:建设局、PPP项目管理公司)

4.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第一、二、三、七合同段创建品质工程,重点加强沥青路面施工标准化控制,切实提高路面工程质量。(责任单位:建设局)

5.京新(G7)高速木垒-巴里坤段公路项目(PPP项目)按照上报的交通运输部绿色公路项目要求,完成创建目标。(责任单位:建设局、PPP项目管理公司)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公路品质工程创建工作,推荐不少于1所管理的在建公路项目(含农村公路)报厅公路品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评价,实施挂牌创建。

    七、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沟通协调结合品质工程创建工作阶段性重点,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分析品质工程推进情况,协调厅属单位、部门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明确下阶段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厅建设管理处)

    (二十)加强监督检查。质监机构要加大对品质工程挂牌创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创建情况组织考核,做好日常考核资料的收集。建设单位要落实责任体系,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落实检查机制。(责任单位:质监局,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交投公司、PPP项目管理公司)

(二十一)强化考核评价。厅品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报品质工程的项目组织现场考核评价,对评价为品质工程的项目予以全疆公布,对达到部级品质工程项目出具评价意见并报交通运输部。(责任单位:厅建设管理处)

    (二十二)实施激励措施。丝路交通杯主题劳动竞赛推优等方式,对品质工程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或表扬;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给予年度信用评价加分奖励。(责任单位:厅建设管理处)

(二十三)总结推广。组织经验交流,总结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凝练管理经验和技术成果,对品质工程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或表扬,宣传创建成效,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广品质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厅建设管理处,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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